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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车改革为重庆产险提供强大动力

——专访重庆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杰

发布时间:2016-07-14 10:42:59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重庆是中国保监会确定的商业车险改革6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15年年初以来,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下、重庆保监局的全力推动下,商车改革试点已平稳落地。从试点启动两个月的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目前,业务发展平稳有序,改革红利逐步释放,消费者得到更大实惠,为重庆产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改革也给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重庆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杰。

《中国保险报》:商业车险改革涉及全市数百万车主的切身利益。为此,重庆保监局为迎接此次试点做了哪些工作?

陈杰:为做好试点工作,重庆保监局在启动阶段便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在做好现场验收、系统切换等常规准备工作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改革的社会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首先是做实数据评估。依据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假设因子,精确测算改革试点对全市200多万辆机动车保费的影响,细化分析影响程度、范围和时间节点。在此基础上,结合车辆性质、车主属性和续保时间等,明确应对措施和工作预案。

其次,积极组织好政策宣导。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涉及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绝大多数消费者能否理解和支持,是改革试点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保监会的指导下,重庆保监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改革要义、主要内容和改革红利。印制30万份“一图看懂商业车险改革”政策解读资料和250万份“温馨提示”,向车主发放。按照“谁的客户谁负责”原则,指导保险公司主动对接车主,逐一上门,宣传改革政策。在全市主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

同时,全方位狠抓工作督查。试点启动前,与市交委联合组成4个督导组,赴全市40个区县,开展改革政策宣导,督促一线交运部门和保险机构面向广大车主上门宣导。试点启动后,先后组织两轮督查,对全市300多家保险机构、1200多名一线从业人员实地开展政策测试,机构覆盖面达86%。

最终形成工作合力。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市领导先后11次作出批示,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试点准备工作的汇报。试点启动前,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全力配合做好试点工作。市交委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交通系统动员部署会议和5个专题会议,确保营运车群体知晓改革要义。地方党政的支持和配合,是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平稳落地的重要保障。

《中国保险报》:改革试点已进行了两月有余,目前改革对重庆的产险市场有何影响?

陈杰:试点启动两个多月,重庆产险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行业社会评价明显提升,消费者福利初步显现,公司经营水平有所改善。

自试点启动以来,产险公司总体更趋理性,商业车险业务规模实现平稳发展。6-7月,重庆22家产险公司共承保商业车险41.08万笔(不含摩托车、拖拉机),同比增长20.22%。签单保费合计16.11亿元,同比增长12.86%。

从数据上看,消费者也得到了更多实惠。6-7月,承保车辆保费平均折扣率70.57%,同比下降5.83个百分点。71.7%的续保车主保费较改革前下浮。车均保费3923元,同比减少256元,6-7月投保车主同比合计节省保费10516.48万元。试点启动以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的车主已有93人次。

同时,就重庆市场而言,保险的覆盖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与投保车辆风险状况更加匹配,消费者投保积极性得以进一步释放。6-7月,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中,94.38%同时投保商业车险,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商业三者险车均保额58.44万元,同比上升8.4万元。

在公司、消费者等各方都受益的同时,保险业的社会评价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改革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障范围,解决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广受争议的问题,简化了理赔手续。上述改革红利经广泛宣传后,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试点启动以来,4994辆以前从未投保或长期脱保的机动车投保了商业车险,占全部投保车辆的1.22%。

《中国保险报》:如您所言,改革试点以来,改革的成绩已得到了公司、消费者以及社会多方面的广泛认同,但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改革也给保险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监管者,重庆保监局接下来有何打算?

陈杰:的确,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改革让保险公司的定价权和消费者的选择权都有所扩大,这一方面有利于根治一些违法违规“顽疾”,另一方面也可能滋生新的问题,因此,更需要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为此,接下来我们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要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改革更加强调保险公司的尽责说明义务,将代位求偿纳入基本服务范畴,对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督促保险公司严格落实上述内容,是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通过举报投诉调查、现场检查、理赔服务质量测评等多种形式,严查不履行条款责任和尽责说明义务,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次是要更加注重市场秩序规范。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原则,在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强化商业车险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坚决打击通过虚列费用、虚挂中介、虚假绩效、虚假批改等手段套取资金,编造虚假赔案、不执行报批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对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

最后是要更加注重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在承保环节,要探索推进销售方式改革,促进客户信息真实性提升;加大见费出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制度设计,防范垫费引发的风险;探索开展电子化保单试点。在理赔环节,与交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完善行业快赔机制;鼓励保险公司运用互联网技术,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在公司经营方面,鼓励大数据在产品开发中的运用,积极发展新型车险产品,提高个性化服务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转变竞争方式,加快渠道整合和重构,培育更加合理、健康的利益分配格局和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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