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天眼”让“骗保者”无可遁形

发布时间:2016-07-21 09:58:36    作者: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姚慧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平台管理部办公室里,4位工作人员坐在“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前值机,墙壁上那块大型显示屏正在联机滚动播出。“每天,全省(不含青岛)50多家产、寿险公司的二十多个大类、近两千个人身意外险的投保作业,都要在这里同步地‘走’一下、‘滤’一遍。经过这么一‘走’‘一滤’,省行协就能对全省高额意外险可能出现的欺诈骗保进行实时监控。”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平台管理部负责人杨志军向《中国保险报》记者讲解时,显示屏发出了红色“预警”信号:原来,一位汪姓男子两天内连续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险共4笔,涉及保障金额270多万元。“这种情况符合我们预设的风险排查特征,所以系统自动触发了预警,所有与省行协联网的保险公司都能同步看到这个预警,并且,系统还会在第一时间将该预警以短信告知相关公司风险管控人员,要求其快速跟踪、认真核实,属于善意投保的要提供优质服务,但更重要的是防范可能的欺诈骗保情形发生。”杨志军对记者说:“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高度评价省行协的这一创新,称这是让骗保者无可遁形的‘天眼工程’。”

树欲静而风不止

至今,杨志军的电脑中还保留着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间发生的6起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文档。“你们看,济南市曹某于2013年4月连续在5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金额1110万元,投保生效后2个月左右就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意外事故。这是偶然的个例吗?非也。我这里留存的6个案子资料,保额高达6000余万元。上述案件发生后,业内各市场主体和省行协反欺诈中心极为关注,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物力,从各个方面寻找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以求尽力挽回或减小损失,但最终结果是有的公司已经赔付,有的公司还在履约运作,有的涉案投保人(被保险人)已经提起诉讼。明明有的案件带有故意欺诈嫌疑,但苦于形不成完整证据链,保险公司处于被动状态,形成了不利的社会舆论影响。”

杨志军向记者介绍:“在山东保监局和山东省公安厅指导下,我们对发生在济南、临沂等城市的这6起涉嫌意外险欺诈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发现,这些案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案件当事人多涉及融资失败、骗贷、企业破产等严重经济纠纷;险种选择上多是低保费高保额的险种;短时间内在多家公司重复投保,最少的在5家公司投保,最多的在9家公司投保;主动投保居多,大部分是主动上门业务,或通过业务员、营销电话主动咨询等方式;大部分投保人对保险业务规则比较熟悉,对业内政策也相对比较了解,对某些公司的投保条件和制约因素有意进行回避,并存在有意隐瞒个人关键信息等情形。最关键的‘巧合’是投保后在较短时间内出险,上述案件大多在投保生效后2-3个月即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意外事故。”

这一重大发现,使省行协找准了破解人身意外险欺诈骗保的“关键切入点”——利用行业数据共享优势,创新开发“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比对,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重复投保情况、保额、投保时间集中度、诚信信息等进行分析和匹配,及时筛选出具有高风险特征的业务及高风险客户,并通过网络平台将其投保(理赔)行为即时“现形”,在核保、核赔环节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提示,或帮助保险公司进行高风险业务的追踪,盯紧那些短时间内重复投保高额险种的可疑人员,帮助保险公司有效规避和降低人身意外险的经营风险。这一设想得到省行协常务理事会全力支持。根据常务理事会要求,由省行协牵头组织,成立了由部分公司组成的业务及信息技术小组,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公司积极参与,历时9个多月时间,“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于2016年1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

确定风险因子和预警规则

针对已经发现的欺诈骗保案件的风险特征,省行协主动与公安部门对山东近1500余个人身意外险业务险种进行梳理,经过业务小组、信息技术小组对各险种的逐一分析和评估,充分考虑了案件发生的可能性、系统运行效率等因素,确定了除极短期意外险(保险期限小于30个自然天)、部分团单业务(学平险、航意险、乘意险、建工险)、医疗事故类意外险种的数据暂不上线外,其他所有意外险类险种的承保、理赔数据,均要求上线汇集到省行协网络平台。

通过集体评估风险的最大存在性,省行协确定以最高理赔金额作为风险监测的首要因子,并明确了在承保环节需要刚性监测的几项辅助因子: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有效险种的累计最高风险保额≥200万元;最近90天内,被保险人投保意外险公司≥3家,有效险种的累计最高风险保额≥200万元;最近90天内,被保险人被1家公司拒保;当承保最高风险保额≥200万元且承保公司≥3家时,每增加1家承保公司,系统便自动向已承保的公司推送风险预警信息,并提示先前已经承保的公司家数。

在理赔查询环节也制定了预警规则:即出险时间向历史追溯365天内,出险人出险≥1次;出险人累计被拒赔次数≥1次;黑名单或诚信信息提示(待引入诚信信息后启用)。当符合上述预警条件的业务发生时,或在某公司出险报案时,系统自动向被保险人在其他有承保业务的公司推送预警信息。这对保险公司及时了解、有效鉴别哪些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无被拒赔历史、有无诚信不良记录或是否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员“黑名单”等,都具有较大的启示作用。

“天眼”频频发威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自2016年1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已近半年,功能如何?效果怎样?记者在该预警系统操作现场了解到,截止到6月上旬,系统成功上线运行的公司达到52家;未上线的公司中已有3家通过了全部测试,有7家已提供了历史数据,并正在接口开发联调测试中。该预警系统的功能作用首先是实现了交互式查询、反馈功能,主要体现在“4个自动”。

一是新单自动比对。保险机构在新录入投保单或批单时,以被保险人信息为依据自动到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若比对结果符合任意一个风险特征规则时,系统将向公司自动返回对应的预警信息。二是立案自动预警。当保险机构录入立案信息时,以出险人信息为依据自动到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当比对结果符合任意一个风险特征规则时,向公司自动返回对应的预警信息。三是风险自动检测。对于公司已承保的被保险人,当其风险值发生变化时,系统会向该被保险人所有承保公司推送风险提示信息。四是出险自动提示。当有新增的立案信息时,系统会向该出险人的所有承保公司推送理赔风险提示信息。

“同时,监测可能发生的意外险欺诈骗保线索也取得显著成效,可谓是频频发威。”杨志军说,截止到2016年6月25日系统上线交互情况:承保风险信息推送18143笔;理赔风险信息推送658笔;提供承保风险查询4898441次,其中风险预警57428次;理赔风险查询20873次,其中风险预警13141次。系统监控数据显示,近期系统发出高风险预警的意外险业务出单率维持在0.82%—9.05%之间,而之前的“盲目”出单率高达17.01%。

近半年来,该预警系统已经发现在3家以上公司重复投保、且累计最高风险保额超过200万元的高风险预警标的212个,涉及保单829张,保险公司47家,累计风险金额高达20.52亿元,其中,过亿元的风险标的有2个,单一标的最多重复投保公司达11家,承办高风险保单金额过亿元的公司有3家,最多重复投保保单数25单。对这些“高处不胜寒”的投保、承保“险情”,该预警系统恰似“火眼金睛”,无一不看得清清楚楚,理得明明白白,且第一时间发出红色系统预警,提示各市场主体、经营部门高度重视,快速查办疑点保单,弄清事情原委,作出合情合理合规的安排。为了强化高风险保单“入口关”管理,该预警系统半年来还累计推送承保风险信息10370条,有助于将风险防范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前预防。同时,也有助于对潜在的欺诈主体进行心理震慑,遏制保险欺诈的高发态势,有利于防范化解行业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志军告诉记者,为了使“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与保险公司正常业务系统相关联、相匹配,该预警系统设计时考虑到兼容性,除了提示的预警信息会自动推送到保险公司端,保险公司亦可将风险预警信息嵌入营业系统或在核保/核赔环节查询参考,也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提高风险预警阈值或重新设计过滤器。

2016年5月12日,中国保监会以《山东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取得成效》为专题,编发了第65期简报,对系统建设取得的成效高度肯定,并强调指出,该系统一是明确风险特征识别指标、借助大数据分析,筛选出具有高风险特征的业务及高风险客户,将风险预警前置,强化了高风险保单的“入口关”管理;二是实现了核心功能的“4个自动”的交互式查询反馈功能,增强了实用性;三是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搭建三方联动机制,扩大系统的覆盖范围,提高了系统数据完整性,提升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降低了行业经营风险。

谈及下一步,杨志军说,最重要的工作是与省高院沟通失信人员/失信企业高管信息采集事宜,计划将诚信/风险因子纳入“意外险风险预警系统”。此外,全行业形成一盘棋,同拒风险、共谋发展很重要。下一步,个别未参与上线运行的公司也加入进来的话,将使行业数据更加完整,也将使系统风险预警信息分析得更加具有全面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