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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

发布时间:2016-07-22 09:39:14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该省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由20%降至19%。

江苏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2007万人。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后,两年内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

江苏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缴费水平降低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职工个人账户规模不变,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部分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省情特点,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地区差异较大,部分地区当期基金存有缺口,此次降低费率后基金支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江苏将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加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保证规定标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调整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地区的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