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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保险 保民心

发布时间:2016-07-26 09:08:45    作者:宫伟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宫伟瑶

走在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金河村的小路上,处处可见类似“灾难凝聚人心,党与人民同在”“艰苦奋斗,重建家园”字样的标语,这是金河村委会张贴的,用来鼓舞受灾村民恢复重建信心。事实上,地震保险本身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2015年10月30日,金河村杨福辉家因地震导致房屋全部倒塌。“主屋倒了,心情难过极了。”当时的情景杨福辉记忆犹新。全程参与“10·30”地震救助的当地乡镇干部蒋艳红告诉记者,灾情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到杨福辉家里进行慰问。2016年7月12日,记者采访杨福辉,他说地震发生后,不到一个月就接到民政部门送来的保险赔偿金1.4万元。

地震过后,家园被毁,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赔付金相比于建房资金总额来说占比不多,但是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让受灾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的一种态度,这种保险是政府出资主动为居民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及时赔付,能够让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感受到互助共济的力量。看着金河村街道上,随处可见的堆着的沙土,农房受损村民家中忙碌的建房身影,这一切又呈现出生机盎然的景象。

杨福辉发自内心地说:“希望地震保险持续下去,未来如果政府不出资购买地震保险,我也愿意自己买。”目前,杨家的房子轮廓已经成型,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顺利竣工。

2015年8月20日,全国首个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在云南省大理州启动。在3年的试点期限内,为大理州所辖12县(市)82.43万户农村房屋及356.92万大理州居民提供风险保障。诚泰财险、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大地保险、中华联合等5家保险公司组建地震保险共同体提供保险服务,强化抗风险能力和保险服务能力。按照当年保费收入和超额承保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地震风险准备金,逐步积累应对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从社会效果来看,云南地震保险试点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保体对两次地震进行了及时赔付,让百姓从中直接受益,第一时间获得保险赔付,这在当地农户中对保险业起到很好的口碑宣传。不仅如此,在2015年10月30日保山市昌宁县地震中,大理州因开展了地震保险试点,受波及的永平县相比昌宁县受灾区域要多获得“真金白银”。所以,保险赔付也是一种宣传。

记者了解到,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最能振奋民心的就是民房建设。在2016年5月18日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发生5.0级地震中,在中国保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云南保监局第一时间组织地震保险共保体深入灾区查勘灾情,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根据云南省地震局灾评委会议确认的灾害数据和现场查勘情况,共保体3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所有理赔流程和赔款支付工作,将2800万元赔款转入大理州民政局指定赔款账户。记者从大理州人民政府了解到,2800万元保险赔款将主要用于农房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