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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商业保险年内全面经办基本医保

发布时间:2016-07-29 09:00:48    作者:宫伟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7月26日,青海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候鹏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要在全省全面推开基本医保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这项工作在全国是走在了前面。”

候鹏宁说,今年青海省在总结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相互制约、多方监督、引入竞争机制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全省范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便捷化服务优势,进一步降低成本,激发活力,提高效率,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指导意见》对参与经办的商保机构提出了业务资质、服务网点、信息系统、上级支持四个方面的准入条件,提高了经办门槛。同时明确,经办方式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原则上同一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选择一家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实行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一体化经办服务。经办服务周期一般为3年,以协议方式确定经办时限和责任。

《指导意见》明确,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委托经办内容研究制定经办工作方案和费用审核、待遇支付、基金安全、信息安全、即时结算、分级诊疗等业务方案及经办费用预算草案,以保证尽快、顺利、无缝对接;按照服务协议和合同具体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审核、待遇支付和费用结算;开展基金精算,控制成本,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积极推进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承办大病医疗保险业务,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医疗保险服务“一体化”。

目前,青海省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正处在实施阶段,将尽快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