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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这3块钱真没白花”

暑运铁路乘意险现状调查

发布时间:2016-08-11 08:55:55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赵广道

“手没抓稳,眼前一黑,就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当时就感觉右腿特别疼,不能使劲儿,一动就疼一身汗。”7月31日,21岁的董某在某火车站进站乘车过程中,因行李过重,手没抓稳,意外从车站进站通道楼梯上摔下,造成右腿韧带损伤,无法继续乘车。

“在征求乘客意见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到我们在乌鲁木齐的合作医院进行治疗,协助乘客办理了退票手续,并将相关理赔事宜告知乘客及其家属。”车站值班员李勇得知情况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乘客进行紧急救助,并与合作医院取得联系,保证乘客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董某由于家庭条件等原因,无力承担2.4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作为该乘客购买的铁路乘意险的承保公司,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自保”)核保后,迅速与车站取得联系,共同制定赔偿服务方案,相关医疗费用先由车站进行垫付,保证董某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治疗。

自7月1日暑运开始以来,铁路客运量持续攀升,截至目前,铁路系统全国旅客日均发送量已超850万人次。来自中铁自保的数据显示,铁路乘意险的日均投保量也呈现出同步上升态势,超过13万份。

乘意险保费降低责任扩大

“目前,我们的乘意险通过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www.12306.cn)、中国铁路保险(www.china-ric.com)、全国各铁路售票窗口、手机APP以及自动售票机等渠道销售,供旅客自愿选择投保。”中铁自保总经理谭光明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自保公司,中铁自保的基本任务就是提升铁路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以更低成本和更小代价建立起多层次的风险管控机制,开发适应铁路风险特点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程度;适应社会管理的新需求,开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以乘意险为例,成人保费3元、未成年人1元,不仅保额最高可达33万元,而且保险责任也从以往的‘车上’扩展到了‘车上和站内’。”谭光明认为,正是基于对我国铁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坚定信心,基于中铁自保在防灾防损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让他们敢于将保费降至普通商业保险公司的一半,保障范围却进行扩展。另据介绍,在12306网站购买乘意险的父母,其免费携带的一名身高不足1.2米且不满10周岁的乘车子女,可免费获赠一份铁路乘意险。

“保险这3块钱真没白花。”董某说,因为这次出行是用手机APP买的票,购票时看到有保险可选,又很便宜,就顺手点击买了一份儿。“没想到自己就真出事了,更没想到一出事后保险就全管了,所以,现在谁来医院看我,我都给人说,以后出门要买份儿保险。”董某说。

用保险弥补铁路赔偿能力不足

近日,记者在北京西客站和北京南站的随机采访中,大部分乘客对铁路乘意险选择“视而不见”。

“现在出门买票都是用手机买,知道那上边也卖保险,我从来不点(购买保险),因为我感觉铁路本身挺安全的,再说即使真出事了,铁路也得管。”8月6日,在北京南站,带着今年刚刚被大学录取的女儿出来旅游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市民冯珍,跟记者讲述了她对出门买保险这件事的看法。

当然,现实也的确与冯珍预想的一样。一直以来,具有显著公益性的铁路运输的最基本任务就是保障安全。一旦旅客或第三人受到人身伤亡、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作为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主体的运输企业必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使出现因旅客自身原因或旅客、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导致的损害,铁路运输企业法定无责的情况,铁路也往往因举证不能而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但长期以来,我国铁路运输准公共运输性质背景下执行的低运价政策,致使铁路的整体运营利润不高、赔偿能力不足。

为此,多位曾参与《铁路法》修订研讨的运输法学专家建议,国家立法中应增加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第三人、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内容。在他们看来,铁路运输企业的强制责任保险不仅可保障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及时全面获得赔偿,更有助于减轻运输企业的赔偿负担,维护铁路公共安全。

实际上,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了铁路旅客人身伤害赔偿强制保险。比如,俄罗斯《俄罗斯联邦铁路运输法》规定,从事铁路长途旅客运输的企业应为旅客办理强制保险。再比如,我国台湾地区《台湾铁路法》规定,铁路旅客、物品之运送,由交通主管部门指定金额投保责任险;其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由交通主管部门会商财政主管部门核定。

“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来看,铁路旅客责任险是以铁路企业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其投保主体为铁路运输企业,保险性质因铁路运输企业赔偿涉及旅客的损害赔偿利益,涉及公共领域,应是强制保险。而旅客意外伤害险以旅客的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人为旅客,属于自愿保险。”上述诸位专家均表示,两种保险都是以旅客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国家强制铁路运输企业投保责任保险有助于维护铁路旅客利益,两险相互补充的存在形式完全符合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