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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车险示范条款年内有望出台实施

发布时间:2016-09-23 07:34:08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在近日由中国保监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上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致力于研发具有广泛适用性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跨境车险”)示范条款和操作实务,就各地跨境车险一些共性的问题予以规范统一,年内有望出台并实施。

“跨境车险是跨境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际道路运输正常有序开展、支持地区互通互联的重要措施。”论坛上,东盟多国代表表达了对跨境车险的关注,并期待各方能在跨境车险领域展开更深层次的合作。

近年来,我国广西、云南以及珠海等多地的跨境车险业务均保持了高速增长。以广西为例,自2013年启动试点至今,广西跨境机动车辆保险累计承保机动车3.6万辆次,年均约8700辆次;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9.3亿元,年均约6.8亿元。规模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前8个月,广西跨境车险已累计承保车辆约7097辆次,保险金额3.6亿元,接近2015年全年水平。

但由于保险监管的法律制度不一样,在具体开展跨境车险业务的两国(地)间产品的精算基础、承保理赔的经营管理等均有所不同,诸如此类的问题均需具体操作的两地保险业在不断的沟通交流中创新解决。所以一直以来,各地跨境车险的具体条款都以各地的经办公司自行拟定为主,在具体服务方面亦是各有不同。

整体来看,近年来,受边贸形势影响,跨境车险业务在各年度虽有所波动,但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各地的试点示范效应也逐步显现,保监会将其列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中保协以及相关保险公司亦在同步跟踪推进。

保监会相关部门表示,将指导相关保险公司积极探索,推动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实现新发展。主要努力方向是不断加快研发与商业车险监管改革相适应、与国际道路运输长远需求相匹配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专属产品和操作实务,在广西等跨境车险业务开展较早、业务量较大的地区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国全面推广。进一步优化承保服务,推动跨境车险与通关流程有机整合、无缝衔接,更好地满足通关便利化要求。同时,积极探索跨境车险的新业态,针对跨境“自驾游”、国际货物运输纵深化、旅客运输蓬勃化等新形势、新需求,研究车险配套服务的有效方式。此外,还将不断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监管交流,共同推进跨境机动车辆保险的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