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构建反保险欺诈新格局

——安徽灵璧“尸体骗保”案的保险视角

发布时间:2016-09-23 07:52:42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黄明明

因癌症已经死亡的人,尸体竟能“骑”电动车遭遇车祸再死一次。

如此惊悚的情节,就是近年来轰动一时的灵璧“尸体骗保”案的冰山一角。根据灵璧法院网的消息,2015年,安徽省灵璧县曝出7名犯罪嫌疑人利用几名癌症死者遗体,制造车祸、坠楼事故假象,骗取16家保险公司42份保单的“病尸骗保”案。今年5月1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灵璧“尸体骗保”案,由灵璧县人民法院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13名被告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和滥用职权罪同堂受审。

近日,随着这宗特大骗保案一审宣判,该案件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案件中更多细节浮出水面。

侦破背后的身影

灵璧“尸体骗保”案对保险业造成了直接的冲击,涉及诈骗金356.56万元,其中既遂196.49万元,未遂160.07万元。据记者向安徽保监局了解,保险业发现这起案件的苗头,还要从2014年说起。

2014年初,安徽保监局指导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安徽人身保险反欺诈委员会,并建立了安徽人身保险反欺诈微信群。正是这个微信群,在日后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1月19日上午,某人身险公司安徽分公司的理赔人员在安徽人身保险反欺诈微信群发布信息“宿州张某平投保意外险后不久车祸死亡,其家属报案称张某平于2014年12月21日早上驾驶电动车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请求各家公司协助查询。协查发现,张某平集中在2014年10月份投保7家公司高额意外险,当日该人身险公司安徽分公司经初步调查发现张某平既往可能患有重疾。

2015年1月20日上午,安徽保监局指导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涉案公司理赔人员开会讨论张某平案件的情况。会议交流中发现案件涉嫌骗保的可能性较大,安徽保监局要求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从部分省级分公司抽调理赔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进行深入调查。通过深入调查,2015年1月22日发现“张某平系2014年12月20日下午因肝癌抢救无效已在灵璧县人民医院死亡”。

随后,安徽保监局组织行业排查宿州市近5年以来的意外险死亡保险赔案,发现以犯罪嫌疑人杨伟为首的一个团伙,自2011年以来用癌症病人尸体先后操办5起骗保案件(陈某峰、梁某庭、李某萍、崔某让、张某平),编造1起高坠死亡,编造4起车祸死亡,涉及16家保险公司的42份保单,诈骗金356.56万元,其中既遂196.49万元,未遂160.07万元。该案件共涉及1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涉及3名医生、3名交警(另案处理),5名病人家属及5名社会人员。因案件涉及交警及医生等公职人员,2015年1月26日安徽人身险反欺诈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决定以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名义向宿州市公安局和宿州市检察院同时报案。

2015年5月18日后,多家媒体对该案件的侦破进行报道,使该案瞬间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启示录

据了解,在该系列案件中,安徽反保险欺诈机构起了较大的作用。从一开始,反保险欺诈机构组织人员进行梳理线索、分析案情,到后期积极推动该案件的进展,对该案件的快速侦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安徽保监局表示,该系列案件既涉及到车险,也涉及到人身保险,是个复杂的保险诈骗案件。该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长期利用同一手法多次作案,久未被发现,值得反思。

一是人身意外险业务“宽进宽出”,为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人身意外险业务由于本身具有受众面广、单笔保费低、调查成本大等特点,公司普遍轻视实务规范,宽进宽出,导致风险累积。在本案中,被保险人并不知道有人为其购买了意外险,被保险人也没有认可保险金额,但承保一路绿灯。目前,人身意外险投保及赔付信息未能实现业内实时共享,为犯罪分子在多家投保实现大额保险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车辆保险承保信息不完善,为车险诈骗提供了便利。部分保险公司在承保车辆险时没有录入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导致同一量事故车辆过户变更牌照后,继续作为作案工具,而没有被及时发现。三是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管理松散,与理赔人员勾结,核赔防线形同虚设。部分保险销售人员频繁跳槽、代理多家公司的产品,片面追求保费规模和手续费,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少意外险诈骗案件均发源于销售人员联手投保人作案;对查勘理赔队伍管控不严,出现内外勾结进行保险诈骗的情况。

灵璧“尸体骗保”案是一种启示录式的警醒。记者向安徽保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仅发现宿州灵璧存在人身险利用绝症骗保的情况,安徽其他地区没有发现类似的问题。

对此,安徽保监局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一是含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一定要确保被保险人要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同时全行业要联合建立意外险的承保及理赔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二是对车辆承保信息,要求录入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对于频繁变更过户的事故车辆要重点关注,理赔案件要录入三者车的详细信息。三是保险公司对员工严把入口关,加强对销售和查勘定损理赔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对于医院环节的漏洞,安徽保监局下一步将探索与卫生部门联合规范医院医疗行为。对出具虚假病例、虚增医疗费用的医院及医生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各家保险公司谨慎处理不良医院及医生出具的材料。

遏制保险诈骗新势头

“对保险诈骗进行严厉打击,是安徽保监局的一贯态度”。安徽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徽保监局在反保险欺诈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2015年安徽保监局按照保监会稽查局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宁2015”反保险欺诈专项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车险方面,2015年安徽共侦破保险诈骗案件113起,摧毁犯罪团伙16个,抓获犯罪分子70人,侦破案件涉及金额1164.52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3.46万元。立案数和侦破率,均居全国第一。

人身险方面,在打击存量保险诈骗案件的同时,遏制新发保险诈骗势头。2015年6月成功遏制了马鞍山夏某(购买保险后打算自杀)骗保案件,避免经济损失1430万元;2015年9月份成功遏制六安吴某(购买保险后打算自杀)骗保案件,避免经济损失1500万元;2015年11月份,组织各家公司积极应对铜陵汪某(糖尿病患者购买高额意外险)350万元高额意外险涉嫌骗保案件进行调查,通过积极的工作使赔付金额降低为标准保额的20%以下。

2016年,截至目前安徽省保险欺诈立案54起,侦破27起,涉及金额913万元。其中侦破宣城杀人骗保案件,减损430万元;怀宁修理厂团伙诈骗案件,涉及10人以上,目前已采取刑事措施7人,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滁州高档二手车落水骗保案件,挽回损失80余万元,已采取刑事措施5人。

安徽保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对保险欺诈进行严厉的打击。一是建立反保险欺诈基金,用于反保险欺诈的宣传、奖励和培训。二是探索保险公司在案件调查时引进调查公司等社会中介结构参与,能够快速地锁定证据,及时打击保险欺诈。三是建立了保险公司法律人才微信群,借助该队伍的力量指导收集保险欺诈的证据,确保搜集的证据客观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无瑕。四是协调安徽公安厅经侦总队下发文件,要求下辖的经侦支队及时接收保险欺诈线索,并将保险欺诈案件侦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五是积极推动警保长效合作机制,目前安徽省16个地市中已经有合肥、亳州等13家地市级行业协会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了警保合作协议。下一步,安徽保监局将推动建立保险欺诈信息数据共享的平台,完善高保额保险承保制度,加强与公安等外部监管部门的协作,加强保险反欺诈宣传教育等,进一步遏制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

据了解,目前案件只是一审判决,被告人已提出上诉,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安徽保监局表示,对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要追回赃款,没有赔付的予以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