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印发

人均预期寿命再增 商业保险能做什么

发布时间:2016-10-26 09:27:39    作者:王方琪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较目前再增加约3岁,达到79岁。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的保险业内人士均认为,人均寿命的提升和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变,对保险业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大特保CEO周磊拥有20余年保险从业经验,他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人均寿命的延长,对人身险领域会有较大的改变。首先是人身险的定价基础会改变,生命表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表示,从理论上来讲,寿命的延长对以身故为给付条件的寿险产品来说,意味着赔付时间的延后;但对于养老险产品来说,则意味着给付时限的延长。

据悉,《规划纲要》细化了2030年的具体目标,除了上述提到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之外,还涉及两项:一个是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30%;另一个是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目前的29.3%降至25%左右等。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认为,我国目前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有差距,慢性病呈现“井喷”态势。我国成年人中,每10个人中就有1人患有糖尿病、每4个人中有1人患有高血压,不少人带病生存、生活质量不高。

周磊认为,慢病保险刚刚开始,糖尿病、高血压、肾病和肝病等常见慢性病的保险产品亟待开发,以适应未来的市场需求。这些产品的推出,不仅在于为患者提供经济补偿,更重要的是,加强疾病预防,从健康生活切入,帮助人们掌握科学的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魏丽也表示,保险公司参与到健康管理的产业链中,这是未来保险公司发展健康保险必须做到的。

周磊认为,人均寿命的增长和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慢性病的增长态势,会导致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和老年护理险需求的提升。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发相关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

这与《规划纲要》的要求相一致。《规划纲要》在“促进健康老龄化”一节中指出,“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老年风险主要有三类,即收入风险、疾病风险和失能风险,这3种风险需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3种不同机制予以化解。

今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上海、广州、青岛等首批15个试点城市,将会用一到两年的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2020年之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试点长期护理保险。《规划纲要》提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这也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之一。比如泰康人寿把“医养结合”制定为其一项发展战略。

对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目前的29.3%降至25%左右这一点,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有更广阔发展空间,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这恰好是《规划纲要》中单独列出的一节内容。《规划纲要》指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在具体落实措施上,《规划纲要》指出,要“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规划纲要》还从健康生活入手,帮助人们掌握科学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是对疾病挑战最直接、最积极主动的应对。“保险公司参与到这个环节中来,对保险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魏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