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偿二代”有效平衡保险创新和监管

发布时间:2016-12-05 09:15:43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出席财新峰会时表示,金融创新与监管需要认真加以平衡。以“偿二代”为标准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为“管住后端”、平衡好保险创新和监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陈文辉表示,近年来,保监会努力为保险创新创造良好环境,一直在进行“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市场化改革,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改革、保险资金运用机制改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和行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经过几年时间的努力,这些改革措施有效激发了保险市场活力,为保险创新创造了巨大空间,取得了良好效果。

陈文辉指出,“放开前端”带来了保险市场的活力;“管住后端”则主要通过实施“偿二代”,明确以风险为导向并强化资本约束,来保证创新在合理轨道运行。比如,保监会坚持“保险姓保”的基本思路,对于高现价短期型保险产品,提高其资本占用。又如,为了促使保险机构能够更加审慎地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在“偿二代”中对各类投资资产采用了差异化的风险因子。如果保险资金投资于国债,那么它需要提取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要求非常低;如果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权,其风险因子在0.31-0.48之间,这意味着持有100元的股票,公司要准备31元-48元的资本金,这个要求大大高于投资国债的资本要求。如果保险公司进行更高风险的投资,那么对它的资本要求还会大幅度提高,这样保险公司可能会得不偿失。

陈文辉强调,保监会在实施“偿二代”的过程中,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严防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也针对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症下药,积极解决。

首先,“偿二代”三支柱中,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今年,保监会对各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进行了逐一评估,发现部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存在较大缺陷,亟须改进和提升。风险管理理应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有些公司在这方面的实际能力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有相当一部分保险机构的同志跟我说,他现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也就是说,有的公司把自身能不能可持续经营、能不能盈利,更多地寄希望于资产管理。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因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管理。”陈文辉指出,资产管理也很重要,但是不应该把它作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很难指望一个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可以比其他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还要强。所以在偿付能力监管过程中,如何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是保监会下一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次,在实施“偿二代”的监管过程中,怎么样使行业树立审慎经营的理念,确保资产估值科学合理很重要。“偿二代”要求,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超过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超过50%,充足率越高,说明保险公司用于抵御各种风险的储备越充分。在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是要求资本,分子是实际资本,实际资本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多数情况下,由于我们有比较成熟的精算技术,可以保证认可负债计量的合理性。

“有家国际知名的保险公司在香港维多利亚海湾有一幢大楼,这幢大楼的年租金以及可出售价格都很高,但在他们公司的会计账面价值是零,因为经过多年折旧,账面价值已经折完了。”陈文辉以此表达了他对“认可资产”的担心,比如,就上市公司股票资产而言,虽然存在公允价值,且“偿二代”也考虑了逆周期监管的因素,但是在经济或股市存在较大泡沫时,如何科学确定其价值、如何实现宏观审慎监管,仍是偿付能力监管需继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归根到底,推动行业建立审慎经营的理念,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陈文辉说。

陈文辉还表示,随着保险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往往需要更多资本,但鉴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其资本不足的风险可能一时不易暴露。而即使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增资,其也可通过复杂的金融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等途径进行自我注资、虚假增资,那么作为保险行业马奇诺防线的偿付能力监管、资本约束等也可能被绕过去。不过,陈文辉强调称,上述行为严格来说是一种犯罪。关于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一定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股东进行有效制约,不能由某一家股东或者控股人实际控制,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