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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异化”保险诈骗案

沈阳构建网格化反保险欺诈模式

发布时间:2017-01-19 09:46:33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黄明明

随着打击保险诈骗力度的加大,保险诈骗案件也在发生“异化”。

2015年-2016年期间,吴某兄弟2人、高某兄弟2人、刘某、杨某等共6人,先后在沈阳某寿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85份,两年间因被机动车或电动车撞伤发生意外,共领取保险赔款78780元。

该公司通过系统筛查,发现两个疑点:一是这6个被保险人在彼此的交通意外事故中互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发生意外后都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大夫处就诊,而且诊断多为腰椎颈椎间盘突出。

种种疑点,让这起案件看似保险诈骗。该公司随即向沈阳市打骗中心报案。

沈阳市打骗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发现疑似诈骗证据明显,报告打骗中心主任,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同时将案件移交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案件审查中,公安经侦人员与打骗中心工作人员发现,上述理赔案中被保险人之间关系密切,保险事故之间存在联系,上述6人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中以第三者无责方出现,有可能存在车险骗赔的可能。随即将案件侦破方向扩大,产寿险案件并案处理。

打骗中心专案组人员通过反保险欺诈微信平台发布车辆信息在全行业内进行排查。经核实,6起车险事故涉案161752元,涉及4家财产险公司。

随后,经侦支队先后传唤6名涉案人员,发现5名涉案人员已经外逃,成功传唤1人。经询问,涉案人员对保险诈骗案件供认不讳,并主动联系其余5名外逃人员,主动将骗赔款项原数返还。为保险行业挽回经济损失240532元。

据介绍,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由简单的单方伪造事故现场、机动车及残疾人车故意碰瓷、汽车维修企业以维修车辆伪造编造交通事故、调换机动车驾驶人等保险诈骗手法,转变成团伙系列作案、产寿险多险种联合作案、伪造扩大损失索赔信息等专业诈骗案件,为打击保险诈骗案件提出了新的挑战。

上述多险种联合骗赔是最为典型的做法,扩大损失骗取保险金也让很多保险公司头疼不已。

2015年9月21日16时30分,孙某驾驶某财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在沈阳于洪区白山路与电动车相撞,造成该车前部受损,三者电动车受损及电动车驾驶员赵某多处受伤。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机动车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现场勘验,确认事故真实且责任明确,属于保险责任。2016年5月21日,三者赵某委托律师肖某向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21万元,最终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支持原告请求。保险公司对4万元护理费存在疑义:一是原告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无力支付4万元护理费;二是开具发票的家政公司不在医院所在区域;三是原告所提供的护理合同显示护理服务的起始日期为事故当天,原告在重症监护室不允许有院外护理人员进入护理。

保险公司向沈阳市打骗中心报案,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案疑点证据充分,资料齐全,将案件移交沈阳市经侦支队。该案由公安和平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具体侦办。经调查,家政公司法人宋某承认向涉案律师事务所提供4万元的虚假发票和两张空白的护理合同作为本案件的假证。赵某放弃4万元的护理费理赔请求。为保险公司避免经济损失4万元。

不法分子的保险欺诈行为,不但给保险公司造成了经营风险隐患,也直接损害了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金融经济秩序,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

在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保监局联合签署的《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指导下,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与沈阳市公安局开展多层级、多警种的合作,并且联合律师事务所、专业调查公司、产寿险公司等,开展以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案件相结合、震慑和追缴并重的原则,建立起多部门、多渠道、网格化的打击保险诈骗新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筑起反保险欺诈的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前端预防。对外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自2008年成立“沈阳市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中心”以来,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沟通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打骗工作的目的、相关政策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快速营造打击保险诈骗的高压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公众遵规守法。对内加强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快处中心信息系统联网事故车辆登记预警功能,将重复报案的车辆信息进行提示,发挥了事前预警的风险提示作用。

第二道防线:事中防范。建立了由各公司分管理赔的班子成员、理赔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反欺诈微信平台。疑似案件的互查、协助调查的请求、监管政策的发布等信息,通过微信群及时便捷的交流共享,日均交流信息30余条,被公司称为反欺诈的“及时雨”。2012年起,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合作,建立了打骗中心5个快处分中心,公安交警人员、公司理赔人员、快处中心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疑欺诈案件,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反欺诈成本。截至目前,成功防范保险诈骗案件310余件,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第三道防线:事后披露。建立高风险车辆及当事人提示预警机制,将保险诈骗案件及相关人员的信息定期在打骗微信平台发布,避免同一诈骗案件在多家公司重复索赔、频繁索赔,此类案件经打骗中心和保险公司筛查鉴别20余起,成功拒赔,同时为公安侦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证明。建立案例分享培训制度,定期在打骗微信平台、协会刊物以及召开的保险公司理赔专业委员会和业务分析会,特别是在地方媒体上发布保险欺诈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法院、公安、高校、律师界及行业内的专家对案例进行深度解析,提高保险理赔人员的反欺诈技能和保险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打击保险诈骗任重道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行业协会要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保险公司要提高反保险欺诈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司法环境建设,加大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