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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持续扩大保险诉调对接覆盖面

发布时间:2017-01-23 10:08:14    作者: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本报记者 姚慧

近年来,山东保监局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下大力气推动全省保险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尤其是《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山东保监局根据文件精神,加大全省保险诉调对接推动力度,有针对性的指导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带领各市协会积极探索,逐渐建立了符合当地发展需求、有地域特色的模式,使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山东济南、东营、潍坊、烟台、滨州、泰安、日照等地市机制已建立,并在当地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接法院范围,扩大机制覆盖面,其中烟台、东营模式尤其得到当地政府、公司、法院和消费者认可,对其他地市、省市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烟台协会自2011年起建立了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共为消费者与保险公司调解案件92起,其中达成协议81起,取得了纠纷当事人双满意的效果。为提高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公正性,2015年改建为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6年初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烟台协会与芝罘区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在区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法院调解大厅设立调解工作室,主要开展涉保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费用由政法委统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人民调解委员会派2名专职人员驻点,法院指定1名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016年,接到法院转办纠纷159起,无法组织现场调解61起,组织现场调解78起,其中达成调解协议45起。

东营协会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了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纠纷调解、司法援助、法律诉讼“六位一体”的保险纠纷处理机制,自2013年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已实现4区2县全覆盖。法院和交警事故处理窗口发放调解服务卡,引导当事人选择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为便利当事人,东营市法院和协会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场所供当事人选择,对在法院开展调解或审理的保险案件,推行联排审期、集中审理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对需要保险公司参与调解或开庭应诉的案件,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及相关案件信息通过专用邮箱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开庭时,保险公司签收正式文书,简化办案流程。2013年-2016年,东营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受理案件364件,成功调解313件,调解成功率为86%,执行率为100%,调解金额2120万元,其中诉前调解案件215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37件,诉中联合调解52件,协会调委会自行调解后经司法确认案件9件。

山东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重点解决机制搭建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积极推动已开展诉调对接机制且有条件的地市扩大机制覆盖面,将机制延伸至各县区,未开展对接机制的地市,尽快与法院搭建合作平台。山东保监局已与山东省高院就建立保险纠纷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达成共识,将很快出台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