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新春走基层

保险作用大 普及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7-02-08 08:18:01    作者:李敬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特约记者 李敬伟

1月30日,正月初三,《中国保险报》特约记者在大连庄河市采访交通事故查勘时,了解到一起农房保险典型案例,具有普及保险知识的价值,遂临时动议,请人保财险庄河理赔事业部主管张元东协调庄河理赔事业部非车险查勘员牛新宇,携记者驱车40余公里,赶赴庄河市城山镇吉庆村韩吉令家。

1月26日(腊月廿九)10时左右,韩吉令家农房因电线短路起火,导致5间农房毁于一旦,屋内所有电器和家具等无一幸免,韩吉令原先给孩子们准备的4000元压岁钱也被烧光。万幸的是,老人和孩子没有受伤,且邻居家紧连的茅草式农房因隔离措施得当,逃过了一劫。

“要是火烧连营,那可怎么办啊!”韩吉令想到此,至今仍心有余悸。

牛新宇告诉记者,经现场查勘,韩吉令家5间房屋及屋内财产(家具、家电等)全部烧毁,屋内4000元现金被烧,损失金额近10万元。经核实,韩吉令只投保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未投保“和谐乡村”—农村组合保险(即“农村综合治安保险”)。根据政策性农房保险条款规定及现场查勘情况,该赔案将按限额赔付,赔付金额为4.36万元(因客户未投保“和谐乡村”—农村组合保险,故室内物品只能按农房险限额赔付1600元,房屋赔付为限额4.2万元)。

对此,牛新宇很是心痛。他告诉记者,农房保险的20元保费中,由地方财政补贴保费18元,农户个人只承担2元,而有的农户就是这区区2元也不愿意支付。此外,农村综合治安保险也涵盖部分农房室内财产保险,这项保险每户保费30元,由地方财政承担10元。这项保险主要由基层乡(镇)村承担具体宣传及保费收取,但有的村在宣传上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致使有的农户不知道有这个保险。比如,韩吉令如果投保了农村综合治安保险,那么他家里的财产损失还能再得到一部分补偿。

为此,张元东建议:下一步,应该考虑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农村加大对上述两个保险的宣传普及工作,让保险真正发挥出“保一方平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