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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扶贫特刊——大病扶贫篇

有保险,天塌不了!

发布时间:2017-02-28 08:08:33    作者:赵广道 史方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赵广道/文 史方舟/摄

本就艰难的家庭,如果再生重疾,结果可想而知——雪上加霜,一贫如洗!

但对于50多岁的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梭山镇挖水村村民安银富来说,因为有了保险,这一切都变得不再那么艰难。

2009年之前,生育了6个子女的安银富一直在北京等地打工贴补家用,日子过得虽然紧巴,但还算过得去。而2009年初春,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却让安银富一家的小日子不再平静。

“当时就是突然肚子疼,扛了两天也没见好,去医院才知道得了肠梗阻,由于治得不及时,结果后来大病小病就没断过。”自此之后,安银富就成了医院里的老患者,自2009年第一次住院到现在,仅医疗费前前后后就花了18万元左右,而这一数字对于仅仅依靠在当地打点零工的安银富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好在有保险,要不然我们家的天真就塌下来了!”安银富说,仅2015年的3次住院就花了5万多元,但好在当地政府给村民们上了新农合还有大病保险,整体算下来医疗费用自己也就负担30%左右。

“政府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所以每次看完病,除了新农合跟大病保险给报销之外,还能再报(销)一部分,这样算下来,我自己也就掏个1万来块钱,家里种点(粮食),我们两口子再去打个零工,基本上也就够了。”安银富说。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精准脱贫建档立卡户安银富家里回访。

安银富说的除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之外报销的部分,实际上是自2012年起昭通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引入商业保险机构、通过购买保险产品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构建起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民政救助医疗补充保险+民政重点医疗救助”四层保障民政医疗救助体系。

在谈及因何要不断探索保险扶贫、医疗扶贫和健康扶贫相结合的新途径时,昭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地处滇、川、黔三省结合部,面积虽然只有2.3万平方公里,但所处地理位置为典型的高寒山区,一直以来,因土地贫瘠、生态恶劣,经济非常落后,2015年人均GDP只有13165.03元,排名全省最后一名。全市下辖1区10县中有10个县(区)为国家级贫困县,近600万常住人口中贫困人口就有82万余人,占到全市总人口15%,居全省之最,其中低保对象约74万人,五保对象两万多人,优抚对象6万多人,因病因灾等原因返贫致贫现象尤为突出。

“鉴于昭通市的特殊情况,我们与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合作,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开发了民政救助医疗补充保险和民政重点医疗救助,从而为低保优抚等城乡困难人群建立起了四层保障的民政医疗救助体系。2012年-2015年,低保优抚人群在生病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费负担比例约为34.89%。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比例约为25.23%,下降了9.66个百分点。”昭通人保健康项目负责人蒋忠荣表示,自2010年1月1日起,人保健康就在盐津县和水富县开展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试点,保费由当地民政局利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统一缴纳,救助对象每人30元。救助对象生病住院,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人保健康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45%给予赔付,每人每年累计赔付金额封顶6000元。试点首年就累计赔付了422人次,赔付了111.24万元。

“2012年民政救助医疗保险推广至昭通全市后,保费仍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缴纳,低保优抚人员无需交费。”蒋忠荣表示,民政救助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可报销范围一致,不设起付线,按照参保人就医医院的级别制定差别赔付的标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乡镇卫生院45%、县级医院40%、市级医院35%,市外就医30%的比例进行赔付,封顶线每人6000元/年。当保费赔付超过保费90%时,超出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当年赔付总额少于当年保费的85%时,结余部分作为下一年度赔款使用,公司不扣取任何手续费用,确保用足、用好民政医疗救助投保资金。

目前,该项工作已实现对昭通市1区10县的全覆盖,服务人群达到8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