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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扶贫特刊——大病扶贫篇

“心情好了,没准俺这病也就快好了!”

发布时间:2017-02-28 08:14:16    作者:赵广道 刘书勇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赵广道/文 刘书勇/摄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知名歌手汪峰的一曲《春天里》道尽了人到晚年的种种可能,而贫病交加应最为苦楚。

现年60岁河南焦作中站区村民许希罕,从2007年被诸病缠身后,便深深体会到这种苦。

“从2007年得了心肌病还有糖尿病之后,这么些年,俺老两口就天天的在俺们省医院、市医院跑啊。”一直务农的许希罕,除了老伴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外,几乎再无其他生活来源,如何筹钱看病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这是因为从2007年确诊到现在,前前后后她已花费了20余万元的治疗费,仅2016年的住院费就将近2万元。


许希罕长期住院,几乎全靠老伴照顾。

“好在现在政策好,不光医生给俺悉心瞧病,护士对俺照顾得也周到,最主要的是在俺们当地瞧病,政府给报销得也多了,俺们的负担也就小多了。心情好了,没准俺这病也就快好了!”许希罕所说的政府报销部分增加,实际上是人保健康焦作中心支公司为她办理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理赔。


贫困群众以老年人居多。

“2016年年初以来,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市启动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通过政府主导、保险公司经办,为困难群众构建‘三险一助一控’的医疗保障机制,着力缓解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问题。”焦作市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焦作市正在探索一条政府利用商业保险功能,解决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新路子。


人保健康河南焦作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医院看望贫困病人。

据悉,作为惠民工程,焦作市政府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等纳入保障体系,为每名困难群众出资100元投保。目前,焦作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3000元。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的,可分段按比例赔付。在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含)且超过3000元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赔付比例为20%;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先由大病保险赔付,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其中0—2万元赔付比例为50%;2万至5万元赔付比例为70%;5万元以上赔付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虽然因病花销不少,但因为有保险,没有让生活陷入困境。

“2016年,我们已为许希罕老人进行了两次理赔。第一次住院时,医疗总费用为15092.44元,新农合报销了3989.21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理赔了1453.28元。第二次住院时,医疗费用合计4438.76元,新农合报销了2390.9元,困难群众大病补充理赔580.11元。”人保健康焦作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孔晋锁表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河南省精准扶贫的试点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方面,为困难群众建立起了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构成的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做到了对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并通过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实现了精准扶贫;此外,由政府组织协调建立制度,出资购买服务,可有效地实现对项目运行的全程监管。


有时医护人员也会来保险公司设在医院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咨询。

“从现在项目的试点情况来看,困难群众确实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截至2016年10月,人保健康焦作公司已为3637名困难群众理赔了507.9万元。”孔晋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