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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用保险撑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网”

发布时间:2017-03-13 08:48:10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赵广道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波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的小组会议上表示,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制度创新、品种创新,已成为化解农业巨灾风险、保证农户增收和农业增效的保护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亟须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撑,然而,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的瓶颈日益显现,亟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撑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网”。

2015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正式提出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社会各界纷纷对此建言献策并付之行动。比如,保险业就连续推出了一批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为各地的主导产业和高投入设施农业等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供给。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不仅提交了《关于以保险机制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他再三表示,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覆盖全流程、全要素的保险保障,弥补融资信用短板,化解市场交易风险,管理农机设备风险,完善人身保险保障,对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独特作用。

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作用不仅得到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比如,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引导带动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建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是:“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有力保障。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从两份报告中提及农业保险的字数差异便可发现农业保险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

“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离不开农业保险,应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扩面、增品、提标,增加细化保险品种,提高农业保险标准,加快将13个粮食主产区的大灾保险在全国推广。”对于如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对农业保险提出的要求,全国政协委员、隆平高科常务副董事长伍跃时表示,近些年来,我国逐步推广农业保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保障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面对大灾时。

“我建议,针对新型种植经营主体,开设‘基本险+土地成本附加险’的农业保险产品。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只覆盖种子、化肥、农药、机耕、地膜等直接物化成本,赔付标准在我们那儿是每亩360元左右,并没有包含土地流转成本(种植业优势核心区超过600元/亩/年)。因此,应将这部分纳入保障范畴,否则一旦遇到大灾,种植大户仍可能面临破产。” 伍跃时说。

对此,吴焰表示,随着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推进,“低保费、低保障、保成本”的传统农业保险产品,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价格波动及收入损失的风险保障需求。因此,应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偏好特征,将新型农业保险险种纳入保费补贴范围。要适应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趋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精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保险机制开展风险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

“可由财政出资设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基金、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等涉农保险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多元化的风险分散机制。研究将种养两业保险、森林保险享受的税收优惠扩展至其他涉农险种,增强保险机构推广涉农保险的积极性。” 吴焰认为,要适应供给侧改革“降成本”政策导向,就要加大面向涉农保险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

对于如何借助保险机制促进农民投保积极性,委员们也给出了建议。在张波看来,以互助合作为补充、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以各级再保险机制为支撑、以政府财政税收扶持为后盾的政府推动、市场经营、农户自愿参保的“共保体模式”值得推广。“只要根据保险项目的性质和财力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支持政策,就可激发保险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政保合作保险项目的积极性。”张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