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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措并举改善保险服务

发布时间:2017-03-20 09:48:31    作者:陈晓珞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陈晓珞

近日,湖北保监局组织全省保险业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和改善保险服务,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大力推进车险警保联动

近年来,湖北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在武汉市共同设立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于机动车辆在主城区8时-19时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各方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进行快速查勘理赔,确保城市道路通畅,取得明显效果。到目前,武汉市共有快速理赔点9个,覆盖武汉市八大城区。

2016年,警保双方再次深度合作,通过整合资源、通力协作,探索出一条“警保编组、屯兵街头、联动查勘、综合服务”的警保联动工作模式,并率先在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3个区域开展试点工作。今后,在7时至21时,上述三地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机动车之间总损失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车损交通事故,除现有“快赔中心”处置模式外,可运用“警保联动”模式,进行快赔处理。交管部门通过当事人运用手机微信客户端上传的事故信息进行在线远程定责,保险公司通过警保联动平台与交管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平台进行关联,联系当事人进行远程定损和理赔。相比传统的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现场定责和等待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到现场拍摄照片,该试点整合了各方资源、优化了业务流程,通过线上快处快赔、线下警保联动,共同派员勘查现场,共享事故信息,可进一步提高现场勘查效率和保险理赔效率,加快事故结案进度,减少因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交通拥堵。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湖北省大病保险制度从2013年起步实施,2014年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省承保4838.06万人,已赔付32.85万人次,赔付金额9.25亿元。为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6年以来,湖北保监局联合有关厅局对全省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了优化,更注重对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偿,在起付线1.2万元之上,报销比例整体提高了5个百分点。同时,还强化了对精准扶贫对象的政策倾斜,根据目前各市(州)出台的政策,精准扶贫对象的起付线较一般参保人下降4000-7000元,赔付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全方位普及保险知识

近期,湖北保监局组织全行业开展为期一周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教育普及活动。全省保险业将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主题,围绕“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行业发展与监管理念,着重宣传保险的保障功能,宣传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法规与政府行动。活动期间,湖北保监局要求全省保险业广开信访渠道,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的事项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给消费者明确的答复,切实保护好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湖北保监局在加强消费者保护工作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一是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成效显著。2016年“3·15”期间,为进一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纠纷当事人公平、快速、高效地化解保险纠纷,湖北保监局指导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湖北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作为省内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化解保险争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专门机构。中心运行一年来,共处理投诉争议近6000件,调解成功结案近3000起,为保险消费者挽回经济利益合计1900余万元。二是借力信息化手段,建立保监局、协会、公司共同参与的“湖北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信息系统”,全面整合全省72家保险公司消保工作力量,运用投诉数据业内通报、业外披露等方法,强化公司消保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公司投诉处理7日办结率超90%。三是积极推进湖北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诉调对接全省覆盖。2016年,湖北各地市协会已与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全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建成调解室28个,建立521人的调解员队伍。全省受理诉调对接案件410起,成功调解293起,调解成功率71.5%,为保险消费者挽回经济利益2071.57万元。

据了解,2016年,湖北保险业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服务于中部崛起战略大局,抢抓机遇、强基重本,坚持政策扶持、创新驱动,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为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保险的独特功能作用。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051.7亿元;保险业总资产2457.1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5.83亿元。累计赔付372.36亿元,同比增长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