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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鼓励险企举牌省内优质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17-03-21 09:14:5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省内企业要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以降低企业杠杆,并鼓励保险机构举牌省内优质上市公司。

按照《意见》,河南省政府将多措并举推进企业降杠杆。一是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三是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四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五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六是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重点鼓励企业的四类股权融资。一是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市场通过首发上市、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等方式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引导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推出可转债、夹层融资、投贷联动等各类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功能。

二是发展壮大各类投资基金。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制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已设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推动战略新兴、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基金尽快运营。设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降低煤炭、钢铁企业杠杆率。引导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

三是继续推动保险资金引进。完善与保险机构总部工作对接机制,引导保险资金更多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和股债结合等方式服务河南省。鼓励保险机构举牌河南省优质上市公司,支持法人保险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起组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河南省各类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

四是积极吸引境外股权投资。依托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吸引境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及上下游产业链金融服务机构进驻。推动高杠杆企业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加强战略合作,扩大企业股本融资。支持设立跨境合作产业基金。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购买、股权转让、定向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方式募集并购资金。推动上市公司与各类基金合作开展并购重组。引导金融机构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强合作,通过海外项目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境外项目+出口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向境外转移产能。支持法人保险机构争取出口信用保险资质。推动中原证券等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财务顾问、并购基金支持、推荐优质并购资产等业务。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推动多类型机构参与债转股。支持信达、长城、华融、东方等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原资产公司、河南投资集团等具备实施债转股条件的地方企业,加强与银行对接,积极参与债转股工作。加强与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总部对接,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参与河南省债转股。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或积极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鼓励实施机构与私募股权基金、保险资金等投资机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