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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围绕“五个一”做好消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4 09:43:08    作者:魏哲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魏哲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提高辽宁保险业服务水平,辽宁保监局紧紧围绕保险消费者宣传周主题“美好生活、保险保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社会反响强烈,收到良好效果。

召开一次会议,把思想统一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上来

3月10日,辽宁保监局召开2017年辽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通报会。会议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分析了2016年全省消费投诉及考核工作情况,通报了2017年辽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4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代表交流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

辽宁保监局副局长马丹作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辽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就做好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要求辖内保险机构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多样式、多频次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及时做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会议进一步凝聚了行业共识,有助于稳步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创消保工作新局面。

开展一次座谈,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送到社区居民心中

3月13日,辽宁保监局、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沈阳市消协、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司法所联合在沈阳市永环社区举行“保险维权在行动、人民调解在行动”活动。现场邀请多位交通、司法、医疗、保险方面的专家普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进行保险消费提示,介绍保险纠纷解决机制途径,同时与社区居民开展保险知识、维权知识咨询互动。

现场多位居民踊跃提问,问题涵盖了车险、家财险、大病保险、银行保险等多个方面,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效果。

转发一份文件,把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要求及时传导到保险基层一线

3月10日,为及时传导保险监管工作要求,辽宁保监局第一时间转发中国保监会消保局《2017年“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方案》,要求辖内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迅速落实文件要求。保险公司要在营业场所内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专栏等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保险知识宣传及服务。同时要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继续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及时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保险消费者普及保险知识。

建立一项制度,把保险消费者宣传周工作落到实处

3月9日,为更好地指导保险公司开展“3·15”保险消费者宣传周活动,辽宁保监局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建立“3·15”保险消费者宣传周工作周报制度,要求辖内保险公司每周上报一次上周开展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重大舆情。

同时对辖内保险公司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做好“五个一”,事前准备足。成立一个专项工作小组,做好一次深入风险排查,办好一场投诉专项培训,建立一支应急处置队伍,举办一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二是把握“四关键”,事中管控住。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处理投诉案件,严控投诉风险升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三是关注“三重点”,风险稳度过。关注重点案件,关注重点客户,关注重点区域。

进行一次对接,把保险消费者的困难及时解决

3月13日,为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辽宁保监局指导辽宁省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与主要新闻媒体及当地消协进行对接,将已经建立的舆情沟通机制升级为保险消费者矛盾纠纷快速解决通道。

消费者通过新闻媒体及消协进行投诉的,诉求将通过保险消费者矛盾纠纷快速解决通道及时传导到被投诉单位,得到快速、高效、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