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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彰显社会责任

浙江保监局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3-28 08:06:49    作者:蒋志军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特约记者 蒋志军

“责任保险是辅助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具有鲜明的公众性和保障性。发展责任保险,是践行‘保险业姓保’的重要举措。”浙江保监局局长邹飞近日接受《中国保险报》特约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6年,浙江实施“政保合作”2.0升级版——“保险+”行动计划,在责任险发展方面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答卷:自然灾害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快速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实现立法突破;承运人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稳步提高。全省(不含宁波,下同)责任险(不含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下同)保费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58.2%,是浙江近10年来责任险增速最快的一年,增速列全国各省区第一,高于全国38个百分点。

自然灾害责任险——“保险+自然风险防御”

浙江是我国受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统计,1949年-2013年,全省因洪涝台灾害造成死亡15293人,直接经济损失3653亿元。为有效抵御自然灾害风险,浙江保监局大力推进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地方政府为属地户籍人口投保,当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该保险覆盖范围日益扩大,产品体系逐渐丰富,目前已不同程度覆盖浙江所有地市,包括34个县市区及街道,其中丽水市已实现全覆盖。2016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为全省794万人提供了1016亿元的风险保障,保费收入1345万元,已支付赔款129万元。

2016年9月28日,浙江省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8人失联,已确认死亡25人。灾害发生后,承保该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两家保险机构迅速赔款共272万元。

在这次大灾中,村民苏林的父母不幸遇难,房屋及附属家庭材料全部被毁,获得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赔款8万元,加上政策性农房及其附加室内财产保险赔款合计10.75万元。“感谢政府和保险公司帮我们办了那么多保险。说实话,我个人原先对保险并不了解,觉得保险作用不大。这次事故赔款对我大灾过后生活帮助很大,我觉得保险非常好,以后会大力支持保险,也希望政府和保险公司为我们老百姓多办理一些保险,提供更多的生活保障。”苏林说。

“通过政府出资购买自然灾害责任险,放大了财政救助资金的保障效果,有效减轻了政府的救助压力和受灾家庭的后顾之忧。”遂昌县一位副县长说。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餐桌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一款为食品生产及销售企业分担风险、为消费者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产品。浙江保监局自2015年3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初步实现了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和促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2016年,全省投保单位共4854家,保额141.88亿元,保费收入1952万元,所有市县均实现部分环节(农村聚餐、农家乐、学校餐饮、大型食品生产销售流通企业、各类食材配送中心、网络食品销售平台、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企业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浙江保监局在推动出台的《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开创性地提出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的“六个一”措施,即建立一支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一个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简化一套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同时,推动出台相关配套制度,部分县市相继完善了公益资金管理办法,切实为承保公司开展公益宣传、风险检查、业务培训、风险管理数据库建设等服务工作做好保障。

各地承保机构不仅在出险后履行保障责任,还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防灾防损功能,比如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找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全省累计递交了804份风险评估报告。

各地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模式创新,比如组织8家保险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组,积极探索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公益购买为辅助的“政企同推”的投保模式等。台州通过界定“公商属性”(公益性与商业性),以市场运作为主体、政府公益购买为辅助的“政企同推”的投保模式。仙居等地引入第三方风险管理机制,进行承保前风险评估;并联合保险机构设立“二金、三库”,即食安风险管理基金、协同共管专项资金,参保单位数据库、督导员信息库、专家智囊库等。

“我们公司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经过了从开始的不了解、不理解到后来的认同过程。通过长安责任保险浙江分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组组长单位)的宣传及这几年投保该公司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于提高食品安全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消费信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等都起到了积极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在我们公司被认可并发挥实效,公司多次组织员工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员工了解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公司发展有多重要的作用。”杭州裕达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洪平说。

电梯安全责任险——“保险+特种设备安全”

近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数量与日俱增,伴随而来的电梯伤人事故也是屡见不鲜。由于电梯的所有权、运营权、使用权涉及多个主体,每次事故之后的赔偿纠纷也是屡屡让相关管理部门头痛不已,电梯责任保险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抓手,被称为电梯的“保险锁”。

2015年11月,浙江保监局联合浙江省质监局、金融办印发文件,明确在全省开展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纳入省政保合作项目管理,依托运用保险经纪等市场化手段,探索广覆盖、低费率、一方投保、多方收益的运行模式。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给予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的单位与个人保费50%的奖励性补贴。每年每台电梯保险费为150元,每台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00万元。2016年,余杭区投保电梯已有9000余台。

绍兴市质监局组织推动该市4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成立电梯行业协会,由电梯行业协会牵头作为投保人,由中国人寿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共同组成“共保体”对全市范围电梯进行承保;制定了4套方案供投保人选择,每台电梯每年只要支付50元、90元、110元、150元不等的保费,一旦电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乘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将可获得最高额度300万元的赔偿。2016年,该市已有约8500台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电梯投保,覆盖了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等各环节以及电梯维保单位作业人员意外保险。

“安环险”——“保险+生产和环境安全”

针对安全事故频发的风险,政府和浙江保监局在联合浙江省安监局、环保厅分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险、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基础上,2016年12月,又与浙江省安监局、衢州市政府联动,率全国之先在衢州试点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环险”),覆盖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以及危险品运输风险。衢州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左右资金,按照考核结果,对头3年参保企业每年最高提供50%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费用提供最高30%金额补贴。

2016年12月2日,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工作人员来到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将全国首份“安环险”保单交给该企业。该企业年支付保费4.92万元,年最高可获得4380万元赔款。衢州71家大型危化品企业率先开展“安环险”试点,总保额超过100亿元。据人保财险衢州市分公司总经理翁文庆介绍,“安环险”有三大亮点:“补短板”,把原来针对工伤赔付额度补充提高到每人最高100万元(死亡);“补空白”,将事故波及的企业围墙以外的受害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补过程”,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过程管理服务,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衢州市安监局局长黄孔森说:“政府从直接监管变成了抓执法,更重要的是推进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监管,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弥补了小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的缺陷。”

2016年,浙江责任险还迎来了一个重大政策突破,“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宾馆、饭店、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正式写入《浙江省消防条例》。2016年,浙江火灾公众责任险为2000余家单位提供了69亿元的风险保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数字还将快速增大。

在创新发展责任保险的同时,浙江保监局积极推进传统责任保险的巩固提高。作为传统责任险的主要险种,浙江的承运人责任险在全国各省区中起步最早,发展稳中有升。2016年,浙江承运人责任险保费达2.5亿元,理赔1.1亿元,赔案件数超过4000件,有效缓解了交通事故赔偿压力。另一个责任险的主力险种校园(方)责任险也继续扩面,在覆盖全省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高校的基础上,民办学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丽水等地区的保障额度也有了明显提升,校园安全保护网编织得更加紧密。

“浙江责任保险的广度、深度等都在不断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责任保险的创新发展,努力在推动责任保险参与社会治理、分散企业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方面走出一条特色实践之路。”邹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