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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大病补充保险惠及河南700多万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17-03-30 15:41:29    作者:王彤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险报/中保网记者 王彤

2017年3月30日,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协议签约仪式在郑州举行,中国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作为唯一承保商为河南省700多万困难群众提供“特惠制”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参保群众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照个人负担费用比例累进给付报销,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不设封顶线。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梦飞、省人社厅厅长刘世伟、省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子健、省医改办主任张若石和河南保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邢炜等参加签约仪式。

“普惠+特惠” 关注困难群众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占民告诉记者“这项制度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普惠制”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特惠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精准聚焦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为困难群众构建了“普惠+特惠”、“基本+大病+补充+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大幅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他介绍,近年来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了基本保障。但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水平相对较低,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占比仍然在40-45%左右,城乡困难家庭依然面临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

为缓解这一问题,2014年起,中国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在焦作市协助政府探索建立了专门针对贫困人群的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在基本医保和政府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为焦作市近1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补偿,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累计赔付1.98万人次,赔付医疗费用1730多万元。国务院医改办、民政部、保监会、人社部、卫计委等中央部委和河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多次到焦作进行现场考察,并对项目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积极探索,把这项工作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力争走出一条利用商业保险功能、发挥政府作用,为因病致贫群众解困的可持续的路子。”

据悉,人保健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总、省两级公司共同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主动对接各级政府部门需求,在深入调查和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协助政府将焦作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河南省人社厅、医改办、保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三重’聚焦 创新机制

据了解,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坚持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原则,政府组织协调建立制度、筹集保险资金,并对运行进行全程监管。人保健康负责保障方案设计、承保运营,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健康扶贫保险服务。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政府的行政优势和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有效提升了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政府、社会和行业的广泛认可。

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惠建发介绍:“公司以‘保障最需、精准扶贫、兜住底线’为原则,通过‘三重’聚焦,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扶贫。一是精准识别保障对象,集中保障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是聚焦大额重症患者,合理设计起付标准,以个人自付合规费用3000元作为补充保险的起付标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保障效用。三是累进比例给付,提高大额负担患者报销比例,从制度上确保负担较重的患者得到充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