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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粮食主产省试点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7-04-27 08:08:4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据新华社讯 4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会议认为,农业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适应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会议决定,创新农业救灾机制,今明两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在农户自主自愿和自缴保费比例总体不变的基础上,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至47.5%、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具体实施中允许地方根据当地实际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