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黑龙江启动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5-04 09:38:15    作者:贾洪波 赵修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4月26日,黑龙江保监局组织召开全省保险业案件风险管理工作暨“安宁2017”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启动大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保险监管、防范行业案件风险的任务和要求,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辖区内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黑龙江保监局局长董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局长杨海军主持会议。黑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领导,黑龙江保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干部,辖内省级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案件风险管理工作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17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辖内三级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等3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行业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企业,防范风险始终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当前,黑龙江省保险业发展处于平稳健康阶段,但行业上下更应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清楚认识到面临风险因素的复杂程度日益加深,风险类型也越来越多,风险隐患正逐步显现。案件风险是外部经济金融环境与行业各类违法违规风险因素交织形成的一种综合风险,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表现。

会议要求,要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做好打赢风险防控硬仗的各项准备。要坚持以防控风险为导向,摸清风险底数,做好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堵塞规则漏洞,及时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实现黑龙江保险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一是深入强化“两个责任”。充分认识保险案件风险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自身所承担的重大使命。各公司一把手要亲自抓案件风险防控工作,要敢于承担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心中有责”才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约束在职人员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案件发生。二是丰富客户风险警示手段。在新单回访、保全回访等环节增加“零现金”、第三方理财产品等风险提示,增强客户自我防范意识,并建立监测机制,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客户求证,及时消除案件风险隐患。三是强化风险案件处置力度。进一步夯实案件防控基础管理,细化案件排查、处置工作标准,狠抓培训和问责警示,确保各级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风险案件防控工作要求,严防案件排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心存侥幸、拖延不报等现象。按照“控人、控物、控舆论”的要求,果断处置相关风险。

会议宣布,黑龙江保险业“安宁2017”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全行业要全力以赴,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安宁2017”工作的整体安排,黑龙江保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行业工作群,指导各公司对可疑数据线索梳理、筛查。会议要求各公司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公安厅经侦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配合案件侦办,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加大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