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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力推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

出台《关于发挥保险作用支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09 08:13:28    作者:郭永刚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进一步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强化保险对实体经济的保障与支撑,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挥保险作用支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这是在山西省政府大力支持下,保险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障功能,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地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若干意见》围绕六个方面提出16条意见,并明确了贯彻落实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一是完善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保险机制。重点加快发展科技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保险保障力度,建立先进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产业的保险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保障传统产业提质。

二是促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逐步将育肥猪、商品林纳入政策性保险保障范围;将小麦、玉米保险的保障额度各提高100元/亩,森林保险的保障额度提高200元/亩;围绕小杂粮、鲜干果经济林等优势特色农产品,逐步建立省级财政支持的政策性保险机制;扩大农作物气象指数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范围。

三是推进保险服务改革创新。重点完善灾害多发领域保险机制,试点将省级财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5%-10%用于购买保险,提高防灾救灾类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民生类保险市场化改革,选择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医保经办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机制,提高大病保险服务效率。推动责任保险立法,加快发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领域责任保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保障转型升级优势产品出口、海外投资及工程建设安全,扶持出口型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大保险资金投资力度。重点搭建重大项目与保险资金交互平台,推动与主要保险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铁公机”“岸港网”城市综合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力争“十三五”末,保险资金入晋规模达到2000亿元。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养老社区建设,参与医疗机构设立和公立医院改制。

五是强化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重点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以民生保险为补充,完善服务体系,精准对接建档立卡人口。同时,发挥保险的支农融资作用,争取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支持。

六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资本有序进入保险业,推进地方人身险法人机构筹建,推动地方财产保险机构优化股权,完善公司治理。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险深度达到6%,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山西保监局局长朱金渭表示,《若干意见》是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多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推出的,既体现了省政府对保险业的支持,也反映了保险业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与近日保监会出台的《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契合,有利于保险业深度参与、大力支持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有利于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自我革新、调整结构、回归本源,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活力。下一步,山西保监局将持续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及政策引导,加大统筹协调、推动创新、风险防控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在保险支持资源型经济地区转型升级中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