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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孝文化”中感悟保险真谛

发布时间:2017-05-15 10:23:19    作者:王斌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王斌

我到湖北工作已有3年多时间,深深地被这里悠久浓厚的历史文化所折服。湖北自古以来人杰地灵,这里是炎帝故里,也是荆楚文化的发源地,有着以古荆州、古赤壁、古隆中等为代表的三国文化根基和本土特有的清江巴土文化、长江三峡文化等重底蕴、多形态的文化渊源。今年一开年,我陪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去孝感调研,当地打造“中华孝文化名城”的活动让我感触颇多。这个面积不大、人口不多,但却古老、有文化个性的老地级市,因其出现“卖身葬父”的董永、“扇枕温衾”的黄香和“哭竹生笋”的孟宗三大孝子“以孝感天”,遂以“孝感”为名,“孝文化”也成为孝感的城市名片。那些已是久远沧桑的古老文化,在今天看来,仍极具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巨大的经济文化挖掘潜力。

“孝”字拆开,可分为上“老”下“子”两部分,生动描绘出子背父母、善事父母的形象,亦表现出了子能承其亲、顺其意的含义。炎黄子孙历来重视亲情礼法,以孝为核心的人伦道德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并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境界。经过千年的积淀与传承,这一深嵌于中华民族内心的文化晶石,不仅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同时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和评判人品德行的价值准则。

所有的文化形式都带有特定的时代烙印,历史的不断进步也推动着“孝”的变迁。封建时期,由于受到儒家独尊及“家天下”的影响,“孝”由维系宗族礼法的“孝亲”“敬老”延伸至国家控制层面,成为帝王统治天下、教化百姓的“至德要道”,如汉代“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

沧海桑田,世代更迭。当初服务于封建礼法的传统孝义已演变为今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孝持家,中孝敬业,大孝爱国”的孝文化,其中提倡的精神内核也与保险业的本质和服务理念浑然天成、一脉相承。

首先,在维护家庭上,保险业发挥着与“孝”同样的功能。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位,沿袭着血缘、亲情,肩负着文化传承的功能。家庭是个人社会生活的重心,对于家庭的深情眷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自己在工作、生活上的追求,也成为心怀天下的第一步。“家”上的“宀”意为屋顶,可理解为保障,只有在牢固坚实的保障之下,才得以有整个家庭的稳定美好。家人的健康、子女的教育、老人的赡养、家庭的财产等,无不关系着家庭幸福和谐。

关爱家人、善待老人是社会良知的一种体现。古代是“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今天,对于家庭的守护,现代保险业则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我国首个复合型养老社区:武汉合众优年生活养老社区,就是保险业与养老产业融合的一个创新,为已近夕阳的老人们提供有尊严、有滋味的生活方式。除此之外,适用于家庭的各种财产险、人身险的产品也设计得越来越丰富,服务质量也越来越优化,下至垂髫幼童,上至耄耋老人,都能享受到全面优质的保险服务。并且随着新兴中层阶级的出现,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保险的关注、对家庭(尤其是家中的老人)的关爱,使得保险在意外、医疗、教育、养老、财产和家庭资产管理上的作用越发重要,关注家庭也成为各保险公司的考虑重点。

“孝”的另一解释是善事父母,需要的是关心、爱心、诚心、细心、用心和恒心。从字形上看,“孝”表现出来的虽是父母为上、子女为下的身份地位关系,但两者是相融为爱的一体,并非相互对立,其乐融融是它的理想状态。传统上,我国的社会圈子、人际关系建立在亲情血脉之上,似乎与商品经济所强调的功利、法理主义不相宜,但这却在另一层面上产生了“以情动人”的心理效应。“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老”,由此及彼,推己及人,处处以人为本,这不正是我们保险服务的宗旨吗?“顾客是上帝”这是西方商人的圣经,而我们则在原本金钱基础上的客户关系中融入了温暖的人情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心”去沟通,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本经商思想传统。像对自己家庭一样,用心对待每一个家庭,用心对待所有家庭,为千家万户分忧,这就是我们对于顾客的承诺和责任。

其次,与“孝”一样,保险业始终坚持内外兼修、知行合一。

“孝”是基于人性善形成的道德伦理,包括“孝心”和“孝行”,即心理和行为两个层面:“孝”发于内,不可作假;“孝”行于外,亲力亲为。“久病床前无孝子”,那是因为一般人很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坚持孝心与孝行。所以两者内外统一,才是真正的“孝”。同样,保险的本质属性也使得现代保险业具有“心有尺度,施爱行善”的内外两个维度。“病有所医、壮有所倚、幼有所护、亲有所奉、残有所仗、老有所养、钱有所积、产有所保、财有所成、爱有所继”是保险业的十大黄金价值。如此高的价值标尺,务必要求保险人要秉承“大善”“大爱”的道德风范,拥有过硬的职业素质。

有人说,在商品时代,企业要获取最大的利益。这话不错,但切不可唯利是图,否则人就失去了作为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沦落为弥漫铜臭味的赚钱机器。其实,商品市场中的很多规则并不与有着上千年历史的传统观念矛盾;反之,华夏文化中所倡导的,如“真君子义内求财”“大丈夫仁中取得”等早已蕴涵了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精神,即使在重农抑商的古代,也强调“仁义礼智信为本”,不乏因“诚信经营”“救世济民”而备受尊敬的儒商、义商。诚实守信是立业之本,这在保险业尤为重要。因为合同是保险的存在形式,契约精神是保险的根本约束,这些决定了“最大诚信”是保险业的价值基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是保险行业的核心价值,诚信也成为消费者选择保险产品的考虑因素。曾几何时,社会上对于保险从业人员的印象不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分从业人员缺失诚信,使得“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成为社会诟病。这是个别人的素质问题,但拉黑了行业的整体形象,影响了行业信誉,阻碍了行业发展。

最大诚信原则和“孝”一样,都是人与人的最基本信任。但相比于重情义的“孝”,保险业恪守的诚信又带有对于制度的信任,应该说是情与理的平衡。这是由于保险体现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协作精神,只有当事人的真诚参与,才能抗御灾害,化险为夷。所以,双方的精诚合作是保险关系成立的前提,若任意一方缺乏诚意,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有可能构成保险欺诈,与保险宗旨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强调以诚换信,以信守约。从行业自身讲,也只有市场规范了,才能遏制风险滋生蔓延的势头,发展的步子才能走得更加稳健。这种“与人为善”“敬业奉献”的精神,也正是中国儒商所秉承的核心经营理念。

所以我认为,“您投保了吗?”不仅仅是为了销售保险,更是保险从业人员、保险公司以自己的诚实换取客户的信任。像对我们父母一样,尊敬我们的职业,尊重每一位客户。可以说,保险已不单是一门职业,更是一种信念、一种态度。这种理念也应进一步转化为保险人的行业价值认同和感情归属感,“立己立人,达己达人”,在社会范围内播散这种“大孝从善”的信仰。

第三,保险是参与国家治理、分担风险的制度安排,恰与“大孝”吻合。

小孝为私,大孝为公。在推己及人、推恩及人的观念下,社会和谐、天下归善成为“孝”的最终指向。而回顾保险产生、发展的历史,从古时的“减食充仓”“积谷防饥”,到今日的“防灾减灾”“扶危济困”和“精准扶贫”,“达则兼善天下”是它持之以恒的信念。“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保险的社会服务和风险保障的属性是独一无二的,任何行业都替代不了。

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社会整体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改革开放中,经历着体制和发展的双重转型,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和难以预估的高社会风险,激发了社会及大众对于保险服务的需求,保险业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的本质和功能日渐凸显。

经济社会和行业的快速发展,赋予了保险业更多的新兴功能和社会意义,但“保险业姓保”是始终不可动摇的根本。对于行业的发展,我主张“培根、强基、重本”。培根,即坚持以人为本,要在全面提升保险从业人员和监管队伍素质的同时,加大宣传,增强民众的保险意识;强基,就是加强基础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风险底线;重本,要坚持正本清源,坚持诚信立业、服务兴业。

当前,国内经济增长乏力、转型压力、改革阻力相互叠加,世界经济复苏缓慢,西方政治风云变幻,均将对全球带来较大不确定性。这导致中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承压,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这种态势下,保险业要进一步放大“保护伞”的作用,要有大格局、大作为、大担当、大智慧和大情怀。固然,传统的道德规范已不再适合充当丈量现今生活的标尺,但延续千年的古代智慧,如楚人“筚路蓝缕”的进取精神,“鸣将惊人”的创新意识,“抚夷属夏”的开放气度,依旧值得今人继承和发扬。任何一种实体经济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人文因素,历史的沉淀、积累是行业蓬勃生机的根基。在如此浓厚的文化熏陶下,湖北省保险业自然也能“接地气”,依托孝文化,秉承开放兼容、浪漫多元的荆楚文化特性,发挥“九头鸟”的聪明与狠劲,拾掇民族遗产,延续文化活力,凸显行业价值,为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续动力。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回归风险保障,做好保险根本。我国的保险业前程似锦,但也任重道远。

(王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