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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全国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迈入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7-05-15 15:11:22    作者:韩业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险报/中保网讯【记者 韩业清】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的发布被称之为“期盼已久”。《意见》从“总体要求”、“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5部分,对学校安全风险的预防、管控和处理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

从内容上看,《意见》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广泛的认同,除了在时间节点上契合了近期全社会对于校园安全问题关注的热潮外,还源于《意见》在制度上进行了创新,满足了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在当前发现阶段的迫切需要。其中需要着重注意的,就包括《意见》提出的要“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以及“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对几十年来国内在校园安全方面所做出努力与探索的一次总结与升华,体现了从监管层到全社会,从风险主体的教育机构到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各层面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研究与经验积累。

据不完全统计,现阶段我国每年通过校方责任险受益的学生人数超过了1.5亿,财政投入超过7个亿,提供风险保障额度约2万亿元,保险案件赔付金额超过3亿元。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如果把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的标准制定出来,在学校中制度化,再加上严格的执行,根据经验,至少可以在学校中把风险降低80%。

标准化可以精细到怎样的程度?在德国,就算是小至班主任能掌握哪种教室钥匙,也是有着相关标准的。什么情况他能拿到所有教室的钥匙,什么情况他只能拿到某个班级的钥匙,钥匙丢失了应该遵循怎样的处理程序,甚至哪些钥匙要上保险、在保险公司备份,都有精细的规定。

标准制定出来之后,就是执行的问题了,也是保险机构的服务内容了。在现有的校园安全标准范围中,执行情况也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如服务于教育行业的保险经纪公司,除了在学校选购保险产品方面应提供专业服务外,落实安全标准执行也应该是重要的职责之一。

这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提到“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意见》将保险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总体格局,国家保障体系与商业保障体系的有机结合在教育行业得到了充分体现,“风险集中管理、责任分散承担”的学校安全治理新机制正在形成。

业内人士表示,校方责任险就是那双最适合教育风险管理的“鞋子”,通过充分发挥校方责任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为教育事业提供了足额的风险保障,促进学校提高自我管理水平,缓解了风险救助的依赖,放大了财政支出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