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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已能科学识别 保险体系完善尚需四大步

发布时间:2017-05-16 06:45:51    作者:刘敬元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在深圳举行的巨灾与经济风险综合防范国际研讨会上,如何防范巨灾风险成为热议话题。与会人员认为,在巨灾管理系统中,保险是不可缺失的一环,特别是巨灾保险,应发挥更大作用。

“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解决方案的问题。”一位中资再保险公司高管说,巨灾保险制度要建立一套高效服务体系,覆盖广大地区和诸多人口,仅靠保险行业很难实现,需要地震、气象、水利、民政、财政部门体系的有效衔接,需要多部门加强协作。

识别系统覆盖灾害全程

经过近四年实践,我国巨灾保险已有一定发展,深圳、宁波、云南、四川、厦门等地开展了巨灾保险试点,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也于去年5月推出。

国内保险公司也在尝试利用新技术管理巨灾风险。平安产险是行业中较早做到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的公司。该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梁小英在研讨会上介绍,平安产险和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综合运用地理、灾害学以及保险,用2年时间开发了数字化风险识别系统,可以对台风、地震、洪水等灾害的风险水平进行识别。

这一系统可以在灾害前、灾害中和灾害后发挥作用。在灾害发生前,根据系统的灾害预警功能,保险公司可以找到潜在受灾区域,确定该地区客户,并给这些客户提供预警。在灾害中和灾害后,这一系统则可识别已经切实受到灾害影响的区域,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救灾物资和服务。“使用这个系统可以快速评估和计算出潜在损失。”梁小英说。

四大问题亟待解决

然而,要进一步发展巨灾保险,与会业内人士表示,有四方面问题必须考虑。

首先是巨灾产品的保障对象和责任。我国国土面积大,不同区域的灾害风险不同,为巨灾保险制度的推出增加了难度。从目前试点地区看,云南保的是地震,广东巨灾指数保险保的是台风。

其次,为了提高巨灾保险渗透率,必须解决这一准公共产品的保费资金来源问题。试点地区中,深圳、宁波是政府直接购买保障的方式,也有地方是通过政府补贴保费、居民自主购买。采用后一方式的试点地区,有数据显示投保率为20%,对照美国数据,投保率不低。

此外,风险评估工作还需加强。定价既要能够保证有效运行,又不能太贵,就需要做足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灾害风险、工程技术水平以及国家减灾防灾政策的研究等。

最后,还要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巨灾保险能否有效供给,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特别是在极端事件下稳定运行的能力。因此,保险公司在推出巨灾保险时,必须考虑风险转移方案。从地震巨灾来看,我国现在有45家财险公司组成地震共保体,在此之上有再保险、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