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青岛政策性农险注重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2017-05-16 08:42:37    作者:任效强 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本报讯【任效强 记者 姚慧】

山东省青岛市在发展政策性农险中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和程序化管理,规定推出新险种需先行试点,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后再行全面推广。

据介绍,青岛市开展的政策性农险,是指经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由中央、省、市、区(市)等财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领域中的保险品种。优先支持覆盖面广的,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维护食品安全、区域特色鲜明的有重要意义的农业产品。主要包括: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花生保险、马铃薯保险、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育肥猪保险、肉兔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等。目前,正在青岛所辖区(市)试点的险种有葡萄种植保险、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大白菜价格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鸡蛋期货价格保险等。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近日,青岛保监局会同青岛市金融办、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和物价局等7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17-2020年)》。该《方案》明确了发展政策性农险的指导思想、保险险种、保险程序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对确定增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除迫切需要全市推广的之外,一般要选择一定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期间为一年。试点结束后,由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价格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由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评估报告做出全面推广、对有关保险条款修改后推广、继续试点、终止试点的决定。

该《方案》提出的“保险程序”包括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张榜公示、签订合同、公开信息等内容。同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完善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定损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协保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履行承保责任等。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约定支付赔款,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逐步完善承保体系,推进承保主体多元化。除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另行发文部署外,现有承保公司要持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努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及保险条款》同时发布,对相关保险险种的保险标的、投保主体、保险范围、保费标准和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费补贴比例、投保时间及保险期限、赔偿处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