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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7-05-17 09:50:43    作者:任阳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日前,陕西省宝鸡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标志着该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知》真正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成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助推器”、保障食品安全的“稳定阀”,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据了解,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太白、凤县、麟游、陈仓等多县区以政府投保买单的方式,已在农村集体聚餐、学校或托幼机构食堂等领域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也为自己的产品投保,为全市顺利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知》对各县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做出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优化服务、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部署、广泛动员、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二是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领域、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宣传、督促和指导。组织业务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用途、投保方式、投保种类等进行讲解,引导食品企业积极参保,年底前实现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高风险领域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覆盖。三是加强督查指导,认真总结提炼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数据、案例,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投保范围,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深做细,不断推进企业自主参保与政府购买相互补充,形成多层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