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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推校方无过失责任险

完善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6-06 09:19:24    作者:周晓光 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周晓光 记者 姚慧

学生在学校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发生人身伤亡,即使学校没有责任,学生也可以获得保险赔偿。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在全市推行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保险后出现的新变化。自2016年实施该项附加保险至今,该市已经有348名(次)学生在学校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发生人身损害后获得了保险赔付。

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总经理李东峰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始自2016年1月的潍坊市中小学校方责任险附加校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险,赔偿限额每人每年20万元。“这是针对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受到伤害后,校方无过失不赔偿的实际而采取的完善保险体系的一项措施。”李东峰说。据悉,在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附加校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险,目前投保范围已涵盖全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学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就能及时完成保险赔付。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为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35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万元。

“附加校方体育运动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每名学生不高于2元,每个保险年度核收,不用学生交钱。”李东峰解释说:“根据谁办学谁投保的原则,按参保人数计算,市属学校投保该附加保险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对于其他学校,潍坊市决定以财政投入为主,实行以奖代补形式引导县市区抓好学生投保工作,市级财政按学生投保费用的25%予以补助,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与校方责任保险同渠道收缴,确保该附加保险在全市中小学做到全覆盖。”

为了切实履行好保险责任,承保该项附加保险的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健全完善校园体育活动安全防控机制,科学商定学生体育运动方案,到目前,全市已有87万中小学生建立起健康档案。此外,该公司还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一边抓紧理赔,一边协助校方做好心理疏导,尽量减少伤害对学生心理的影响。

潍坊市奎文区校园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在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共投保38288人, 校方责任险保险金额310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2016年6月12日,潍坊市育华学校七年级一班一学生,在学校课间跑操时突然晕倒,学校老师立即呼叫120急救,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医院首诊医师在病历上的诊断,伤者既往病史中记录死者有心脏病史,但学校事先并不知情。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查勘员到学校调取出险时的监控视频,根据监控可以了解到学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随后,查勘员拨打120救护电话,校方在该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并无过失。后期,经学校和死者家属协商,学校赔付死者家属24万元,事故处理完毕。根据本保单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在被保险人组织的体育运动中,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无需通过仲裁或法院程序。潍坊市育华学校提供相应材料向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核实材料真实有效、案情清楚无争议,根据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最终赔偿学校20万元。

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推行,为学校在事故中并无过失,但为妥善处理事故,而需要实际承担的经济赔偿提供了保险保障,将有效化解校园各种风险,对青少年的户外锻炼、增强体质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