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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梯责任险首例坠亡事件理赔启动

发布时间:2017-07-06 10:02:3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6月23日,新疆电梯责任险首例坠亡事件理赔程序启动,投保单位获得预付赔偿。

6月7日8时10分,乌鲁木齐某小区一名业主不幸在小区电梯井内坠亡。事件发生后,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启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应急预案,坠亡事件业主小区物业公司作为投保方,已于6月23日获得了首席承保公司——人保财险支付50%的预付赔款。

据了解,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采取“统一保险方案、统一理赔流程、统一事故预防”的机制,由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整体运行。

7月4日,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处理中,公司与其他共保单位都认真履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先赔偿后追责”的保险保障服务职责,有效降低了社会负面影响,减轻了投保企业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该案件事故责任仍在进一步鉴定中,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桥梁纽带,会继续做好后续索赔及协调服务工作。

新闻链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如果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发生事故的乘客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80万元;乘客如果被困电梯轿厢内达1小时以上,可获赔偿200元。

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具有“一人投保,多方受益”的优势,可以避免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时保险拒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