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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大领域 真抓实干

上海力推“1+4”系列文件落地

发布时间:2017-07-11 08:15:24    作者: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高嵩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系列重要文件(以下简称“1+4”系列文件)。上海保监局党委高度重视,聚焦“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四大核心任务,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勇于担当,力求实效,全方位采取措施保证各项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深度领会 明确任务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对照“1+4”系列文件,上海保监局全面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坚持体制机制思维,全面查找监管工作薄弱环节,确保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增强保险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二是坚持风险底线思维,结合上海保险市场特点,筛选出流动性风险、新业务风险、外部传递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舆情风险等六大重点风险,制定专门方案,落实专项任务;三是坚持全局发展思维,在严监管、防风险、治乱象的同时,继续推进上海保险业创新发展,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以及各项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做好服务。

据了解,上海保监局党委将“1+4”系列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召开了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各处室/支部会议等,确保每一个监管干部吃透文件精神。同时,上海保监局还通过召开行业合规会议、行业形势分析会等传达“1+4”系列文件的重要精神,传导监管压力,确保每一家辖内公司遵守文件精神。

围绕“1+4”系列文件的核心要求,上海保监局聚焦四大领域,分别是“补短板”见真章、“治乱象”出重拳、“防风险”动真格、“服务实体经济”出实效,真抓实干推动“1+4”系列文件落地。

“补短板”见真章

上海保监局通过监管措施的纵向整合和横向细化,夯实监管基础,扎牢制度篱笆。

为提升风险监测能力,上海保监局修订了《上海保监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办法》,监测范围扩大,纳入了在沪直接经营业务的总公司,针对专业类公司特点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完善了非现场监管定量指标体系和风险定性调节机制,全面防控重点风险与新型风险,将辖区分类监管和保监会偿二代综合风险评级工作有机结合,推动非现场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管工作有效性大幅提升。

在现场检查方面,上海保监局在总结2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保险市场风险特征,经过3次修改,2017年5月正式颁布了《关于推进“双随机”保险稽查机制改革,实行现场检查项目制管理的通知》,实现上海地区“双随机”检查制度常态化运行。

聚焦保护消费者利益,上海保监局密集出台系列细则,包括修订了《上海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保险消费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市场上消费者关注重点和投诉情况变化,调整对保险机构的考核指标,通过进一步细化制度,有效传导监管压力,压实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主体责任要求。

同时,针对保险中介机构股权情况复杂、跨界风险传导高发的问题,上海保监局制定和下发了《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规指引》,从法人治理的角度全面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章程方面的监管要求,形成了一套上海保险中介业务监管框架。

“治乱象”出重拳

通过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风险的强力纠偏,上海保监局进一步整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2017年,上海保监局开展了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专项检查,对3家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查处保险销售欺骗隐瞒行为、客户信息真实性、小额理赔服务落实等三方面情况。

通过对非现场监管数据的分析,上海保监局发现部分寿险公司滥用犹豫期条款、人为调节保费数据,及时对全行业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寿险机构;通过法院司法建议书了解到部分产险机构不当混用货运险和物流责任险条款并存在不诚信销售理赔行为后,及时进行行业调研,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并下发相关规范性要求。

“防风险”动真格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不同维度监管措施有机配合,上海保监局保持高压态势,守住风险底线。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上海保监局立即召开上海地区保险公司座谈会,传达文件要求,通报上海市场主要风险,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同时,明确四项要求,即要求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重要事项或风险隐患,公司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汇报;要求重点公司建立旬报监测制度,按旬报送公司业务发展数据及公司动态;要求业务处室建立全覆盖的公司风险档案制度,对投诉、舆情、高管变更、满期给付和退保现金流等进行全面监测;要求实施基层机构风险监测,以基层保险机构为主体细分风险类别并锁定防控对象,确保监管触角全覆盖并穿透到基层。

同时,上海保监局全面强化风险排查、现场检查、案件调查和风控督导四项事中风控监管措施。在风险排查方面,对辖区内保险机构非正常满期给付和退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确定了2017年重点公司、重点渠道、重点月份、重点区域,下发监管函督促相关公司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在现场检查方面,全面开展法人治理、大病、农险等各领域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经派出13个现场检查组、72人次,开展了8项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调查方面,已经针对消费者投诉问题开展了55项案件调查,针对52家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了现场核查,及时向保监会上报业内外案件18件,其中3名涉嫌刑事犯罪的业内人员相关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并立案侦查;在风控督导方面,对8家保险公司进行督导,其中财产险公司4家,人身险公司4家,全面监督35号文的落实情况,包括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等。

为全面强化行政处罚作为事后监管手段的震慑力量,根据保监会年初修订出台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海保监局加紧完善《上海保监局行政处罚工作办法》,杜绝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上海累计处罚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共计11家次,处罚高管人员11人次,累计罚款金额达185.8万元。实施处罚后相关业务处室及时跟进,下发监管函或进行监管谈话,明确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服务实体经济”出实效

在严监管、防风险、治乱象的同时,上海保险业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发挥保险功能,做好保险文章。

在落实上海自贸区全面深化方案方面,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以上海保交所为载体的场内交易市场和各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司间市场“两轮”驱动格局。

在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通过“科技贷”“微贷通”等项目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累计为116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了40.6亿元的贷款支持,为160余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近5000万元专利风险保障;提供国内首款创业保障保险“科创E保”,推出国内首批互联网无人机保险、互联网基因检测保险计划等新型科技保险,助力新经济创新发展。

在深度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方面,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为上海电建、上海电气、绿地集团等大型企业提供信用风险保障支持,承保丝路基金首个对外投资项目暨中巴经济走廊重点开发项目——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为蒙内铁路等国家级特大工程海外落地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以劳合社(中国)为平台创新推出“一带一路”工程险承保联合体,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重大工程和能源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在支持上海重大项目实施和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上海保险业全力以赴支持C919大飞机国家重点项目,在C919飞机总装下线、试飞运行各阶段,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3.3亿元;积极服务上海地方国企重组改革,为重组后的宝钢集团旗下11家涉及钢铁生产子公司提供“一揽子”保障方案;助力各类新兴产业和共享经济发展;创新开展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首期试点当期赔付金额达到200万元,出险农户获得赔款比价格补贴机制下增加了45.6%,为我国农业支持政策从“黄箱”向“绿箱”转变提供了有益经验。

在深度参与上海特大城市治理方面,上海保险业在全国首创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IDI),已经成为全国建筑质量风险管控的“上海样板”;不断优化“快处易赔”系统,服务上海城市交通管理,累计处理交通事故超过3万起,事故处理平均用时6分13秒,累计减少出警3.2万人次,为群众节约事故处理时间5300小时,上海核心商圈拥堵时间日均减少1小时以上。

在对接服务上海民生保障方面,上海保险业抓住健康、养老和帮困3条主线积极参与民生保障工程,推动大病保险覆盖面扩大,快速铺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试点,实施老年人保险交通卡项目,成为上海市“为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扶贫帮困方面,在奉贤区创新试点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向36个街镇8万多名残疾人家庭提供风险保障。

裴光表示,下一步,上海保监局党委将在保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贯彻落实“1+4”系列文件精神,做到强监管常抓不懈,防风险持之以恒,补短板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动上海保险业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坚定不移地整治各类市场乱象和风险苗头,确保上海地区保险监管工作和上海保险行业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保监会党委部署,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