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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因地制宜

黑龙江保监局抓好"1+4"系列文件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17-07-14 08:18:57    作者:赵国辉 赵修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赵国辉 记者 赵修彬

近期,黑龙江保监局认真落实中国保监会党委就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所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实施多个具体工作方案,相继开展了聚焦12项重点领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五个一”专题学习贯彻活动,以及组织辖内保险公司开展风险排查等工作。通过多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支部学习交流会议、重点保险公司座谈会等,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全局监管干部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保监会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不动摇,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懈怠,坚持从实际出发落实“1+4”系列文件精神不含糊,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切实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严控风险

一是实行高频度、有针对性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跟踪监测力度,及时做好风险演变预判。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满期给付与退保应急模拟演练,检验完善应对流动性风险预案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深化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巨灾风险紧迫性的认识程度,审慎做好再保险安排,足额提取大灾风险准备金。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统筹作出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安排。召开全省案件风险管理工作会议,传导强化各公司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对涉案各级责任人员坚决问责到位。三是强化保险中介市场风险管控。多种措施督促落实注册资本托管制度要求,加大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资本金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巡查,今年将按计划完成法人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健全风险管控协调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跨部门联防联处工作机制,协同实施保险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实施方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严查重处治理乱象

一是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落实黑龙江车险销售行为“六项禁令”,出台实施《规范全省车险销售行为工作方案》,对重点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限制业务范围、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任职资格。二是整治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深入开展“亮剑行动”,通过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保险销售欺骗与隐瞒行为、客户信息不真实性、小额理赔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形成对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高压态势。三是整治违规套费经营乱象。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深入开展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依法严查重处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充分发挥严肃惩处市场乱象的效果。加大行政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切实提高处罚时效性,全面披露处罚信息,强化处罚警示效果。加强透明度监管,实行行政处罚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公开披露各保险公司投诉举报情况。坚持保监局分类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稽查委员会等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定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一是加紧制定出台10余项监管制度,堵塞重点领域漏洞。近期,通过组织开展大讨论,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分批次制订弥补短板,目前已完成了首批监管制度的出台实施。风险防控方面,制定印发了《保监局诉讼复议工作规程》《保监局法律审核制度》《保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5项制度,启动《保监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现场检查方面,新出台《保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保监局监管谈话档案管理制度》,修订《保监局稽查委工作规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新建立了《消保工作考评结果和内部追责情况通报制度》《保险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待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着力强化薄弱环节。改善保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突出风险导向,调整合规风险等4大类指标权重,合理完善评分规则,坚持按季度开展评价、分级监管。注重前端审批与后端监管的协同,将行政许可与公司合规、风险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紧密挂钩,不断加大对行政处罚、分类监管评价等指标审查运用力度。三是抓好监管干部管理,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出台实施《保监局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全年安排各类教育培训28次。选派年轻干部到保监会和保监分局“上挂下派”,进行培养锻炼;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交流,激发干部活力。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注重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着力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边疆监管队伍。

引领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服务黑龙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决策。保监局印发农业保险工作通知,提出13项意见,持续推进“扩面、提标、赠品、创新”。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方案,完善地方财政保费补贴配套政策,对接国家在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实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的安排部署。二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针对黑龙江地处“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区位优势,切实加强政策措施研究,找准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新途径新空间。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全方位服务龙江企业“走出去”。三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保监局与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实施黑龙江省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在生产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持续加大推进力度。会同扶贫、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推动大病保险向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予以倾斜。四是服务民生健康保障。借助“两保合一”的契机,协调地方有关方面统筹建立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制度机制,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推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支持在齐齐哈尔试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五是服务龙江实体经济。用好黑龙江省委金融工作座谈会契机,扩大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推进实施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重点在“险资入龙江”、服务《中国制造2025》、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风险补偿机制等领域开展相关工作。


凝心聚力 因地制宜

黑龙江保监局抓好"1+4"系列文件落地见效

□赵国辉 记者 赵修彬

近期,黑龙江保监局认真落实中国保监会党委就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所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实施多个具体工作方案,相继开展了聚焦12项重点领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五个一”专题学习贯彻活动,以及组织辖内保险公司开展风险排查等工作。通过多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支部学习交流会议、重点保险公司座谈会等,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全局监管干部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保监会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不动摇,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懈怠,坚持从实际出发落实“1+4”系列文件精神不含糊,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切实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严控风险

一是实行高频度、有针对性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跟踪监测力度,及时做好风险演变预判。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满期给付与退保应急模拟演练,检验完善应对流动性风险预案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深化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巨灾风险紧迫性的认识程度,审慎做好再保险安排,足额提取大灾风险准备金。协调争取地方政府统筹作出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安排。召开全省案件风险管理工作会议,传导强化各公司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对涉案各级责任人员坚决问责到位。三是强化保险中介市场风险管控。多种措施督促落实注册资本托管制度要求,加大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资本金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巡查,今年将按计划完成法人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健全风险管控协调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跨部门联防联处工作机制,协同实施保险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实施方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严查重处治理乱象

一是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落实黑龙江车险销售行为“六项禁令”,出台实施《规范全省车险销售行为工作方案》,对重点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限制业务范围、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任职资格。二是整治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深入开展“亮剑行动”,通过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保险销售欺骗与隐瞒行为、客户信息不真实性、小额理赔服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形成对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高压态势。三是整治违规套费经营乱象。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深入开展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依法严查重处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充分发挥严肃惩处市场乱象的效果。加大行政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切实提高处罚时效性,全面披露处罚信息,强化处罚警示效果。加强透明度监管,实行行政处罚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公开披露各保险公司投诉举报情况。坚持保监局分类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稽查委员会等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定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一是加紧制定出台10余项监管制度,堵塞重点领域漏洞。近期,通过组织开展大讨论,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分批次制订弥补短板,目前已完成了首批监管制度的出台实施。风险防控方面,制定印发了《保监局诉讼复议工作规程》《保监局法律审核制度》《保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5项制度,启动《保监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现场检查方面,新出台《保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保监局监管谈话档案管理制度》,修订《保监局稽查委工作规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新建立了《消保工作考评结果和内部追责情况通报制度》《保险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待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着力强化薄弱环节。改善保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突出风险导向,调整合规风险等4大类指标权重,合理完善评分规则,坚持按季度开展评价、分级监管。注重前端审批与后端监管的协同,将行政许可与公司合规、风险状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紧密挂钩,不断加大对行政处罚、分类监管评价等指标审查运用力度。三是抓好监管干部管理,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出台实施《保监局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全年安排各类教育培训28次。选派年轻干部到保监会和保监分局“上挂下派”,进行培养锻炼;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交流,激发干部活力。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注重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着力打造一支过得硬的边疆监管队伍。

引领服务实体经济

一是服务黑龙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决策。保监局印发农业保险工作通知,提出13项意见,持续推进“扩面、提标、赠品、创新”。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方案,完善地方财政保费补贴配套政策,对接国家在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实行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的安排部署。二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针对黑龙江地处“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区位优势,切实加强政策措施研究,找准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新途径新空间。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全方位服务龙江企业“走出去”。三是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保监局与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实施黑龙江省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在生产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持续加大推进力度。会同扶贫、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推动大病保险向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予以倾斜。四是服务民生健康保障。借助“两保合一”的契机,协调地方有关方面统筹建立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制度机制,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推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支持在齐齐哈尔试点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五是服务龙江实体经济。用好黑龙江省委金融工作座谈会契机,扩大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推进实施省政府与保监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重点在“险资入龙江”、服务《中国制造2025》、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风险补偿机制等领域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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