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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做好内蒙古保险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9 11:20:59    作者:内蒙古保监局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内蒙古保监局

守望相助70载,内蒙古在跨越中砥砺奋进。励精图治17年,内蒙古保监局在担当中坚守初心。17年来,内蒙古保监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保监会决策部署,着力强监管、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在践行“监管姓监”中求真务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凝心聚力强担当

政治为本,坚定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践行者。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保监会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时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求全行业切实做到“五个强化”,提高“五个自觉”,即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自觉,强化党的建设、提高责任自觉,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履职自觉,强化风险管控、提高防范自觉,强化保险服务、提高主体自觉。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监管为责,坚决做行业健康发展的护航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把保监会各项决策部署变为实际行动,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着力打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车险贴费、销售误导理赔难、保险欺诈、“五虚”问题等违法违规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坚持依法监管、严查严处、即查即处,有效落实对涉事机构和责任人员的“双罚制”。通过把握正确方向,强化监管措施,推动行业发展稳中求进。2001年全行业保费收入仅为24.62亿元,2016年已达到486.87亿元;截至2017年5月,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030.59亿元。

风控为要,切实做金融安全的维护者。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加强监测。对财险公司车险业务及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寿险公司满期给付与退保及现金流风险和中介机构数据真实性等加强日常监测,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实时掌握合规情况。二是持续排查。充分发挥局非现场监管委员会、稽查工作委员会职能,根据非现场监测和日常监管掌握情况,统筹安排风险排查工作,对风险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三是完善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加强问题整改,完善内控机制,从机制上堵塞风险漏洞,防患未然。

实体为源,坚持做实体经济的促进者。坚持“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的指导方针,引导行业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一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助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968家出口企业提供10亿美元风险保障,实现在蒙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二是服务“险资进内蒙”。促进保险资金与地方项目对接,参与自治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保险资金实际投资余额突破600亿元。三是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协同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央贷扶”支农支小再贷款工程等惠农贷款项目,支持3643户农牧户和涉农涉牧企业有效融资6.89亿元。四是服务抗灾救助。为2016年东部区4个盟市40个旗、县、区的严重旱灾支付农业保险理赔款24亿元,平均赔付率117%,使217万户农牧民的灾后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2017年“4·30”“5·2”大兴安岭森林火灾预付赔款4000万元,累计赔款8000多万元,帮助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改革为先,积极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者。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推动农业保险发挥功能作用,助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目前,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居全国第二,森林保险承保规模居全国首位,覆盖全区各类农作物9343.29万亩、森林3.95亿亩、牲畜449.37万头。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协同推进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建立防灾减损奖补机制,推进“扩面、提标、增品”工作。二是提高市场运作水平。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开通行政许可绿色通道,支持保险服务网络向农牧区延伸,建成覆盖全区的各类服务站点7000余个。三是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农险+科技”“农险+融资”“农险+期货”等多种形式,推动农业产业链改造升级。

民生为基,扎实做民生民祉的保障者。指导行业积极参与民生保障事业,努力成为改善该区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一是大病保险覆盖全区14个盟市103个旗县区的1483.03万人,累计赔付支出13.13亿元,24.81万人次城乡居民和农牧民受益,其中个案最高赔付金额24万元。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二是开展“安康关爱”行动,为全区53万特困、“五保”及失独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为61.5万贫困低保人群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三是推动行业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强化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发展取得新突破。

扶贫为任,自觉做扶贫攻坚的助推者。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打好助推脱贫攻坚“组合拳”。一是打造18个保险业助脱贫攻坚示范旗县,筹集3000万元扶贫资金,覆盖全区贫困人口35%,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二是全力协助保监会建设“保险行业定点扶贫村”项目,引入中国保险投资基金60亿元,设立草原丝绸之路投资基金,汇聚行业定点帮扶力量。三是激活特色产业脱贫动力。开展“草原扶贫”工程,将肉羊、蒙古马、骆驼等特色农畜纳入保障范围,承保特色农作物50万亩,肉牛、肉羊129万头只,开发葵花等13种作物产值保险,实现产业链风险全覆盖。

服务为旨,始终做消费者的守护者。牢记为民监管根本宗旨,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一是妥善开展投诉处理。不断健全监管约谈、信息披露、内部会商和案件调解等机制,“12378热线”累计为消费者维权补偿7000多万元,消费者满意度达99%。二是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持续开展“亮剑行动”,坚持对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行为“零容忍”,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坚决立案核查。

顺应形势促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多个重要场合,就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做好金融保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保险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统筹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保监局坚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讲政治,识大局,主动作为。

围绕中心工作。随着“一带一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七网”同建、“七业”同兴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生产要素西移北上的趋势日益明显,互利共赢、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加速形成,保险业要顺应形势,服务大局。

服务民生保障。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出台,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创新,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已成共识,商业保险逐渐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行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加快改革创新。当前,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基金制度稳步推进,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衔接工作逐步开展,车险、寿险领域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激发了保险业的内在动力,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发展环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保险业蓬勃发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全区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日益常态,“扶危救困、雪中送炭”的行业价值得到认可,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不断浓厚,行业发展面临十分有利的社会环境。

坚定方向重作为

着力防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做到月有监测、季有分析、年有研判,定期组织风险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督促公司对涉及群访群诉、上访户等特殊人群和非正常集中退保苗头性风险及时稳妥处置化解。压实公司主体责任,明确各层级责任,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着力整治乱象,促进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严”字当头治乱象,及时、快速查处治理失效、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市场乱象,对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及人员从重处罚,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坚持“防”字为本抓合规,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对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将依法责令整改并严肃追责。

着力补齐短板,强化为民监管。不断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弥补监管短板,切实提升为民监管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前端审批与后端监管协同、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以及业内监管与跨部门合作联动等环节,完善非现场监测评价机制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订“双随机一公开”保险监管实施细则,加强现场检查计划、立项、查处的全流程管理。

着力支持实体经济,有效服务大局。找准保险业在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中的职能定位,引导行业回归本源,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服务。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进一步提升森林保险保障水平,服务社会治理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健全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机制,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区范围内实施,主动参与自治区职业年金业务,服务民生福祉改善。积极推进农业领域巨灾保险制度,服务农牧业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