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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五剂良方施治“因病致贫”

发布时间:2017-08-10 09:50:1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本报讯 大病是绝大多数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韩城医疗救助政策顶层设计中提到,将农村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重病医疗救助相互融合,织密扎牢互为补充的多层医疗保障网,破解脱贫难题,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障全覆盖、基本医疗全免费。

“提高报销比例”让贫困户看病无顾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0%以上,并将住院治疗报销优惠政策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城乡贫困居民统一待遇。

“取消限制规定”让贫困户看病放宽心。取消限制规定,实行大病医疗保险倾斜保障。取消贫困人员大病医疗保险1.5万元的起付线及30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限制,最大程度保障贫困人员罹患重病高额医疗费用。将白血病、器官移植、肾功能衰竭等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一并列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带着落实扶贫政策的态度,韩城百名干部进百村。医疗扶贫政策为贫困户大病保险大开绿灯,将白血病等特殊慢性病纳入大病支付范围。

“整合市级医疗救助资金”让贫困户看病不再愁。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出30%的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的医疗费用救助。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列支300万元,用于对贫困家庭巡回诊疗服务补助,使贫困家庭享受免费医疗服务。

“现在头疼脑热这些小病,都不需要跑了。我这里村医好,定期还给我们这些贫困户量血压、把脉搏,以前是我们跑,现在是医生跑,不用花钱,省心多了。”贫困户这样评价。

“两只基金,两个目录”让贫困户看病有保障。在报销比例提高、限制规定取消、医疗救助资金整合基础上,韩城市设立1000万元的医疗保障兜底专项资金和1000万元的医疗保障应急周转金,分别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及转外住院治疗时医疗费用的先行垫付。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建立贫困人口医保药品目录,对临床治疗必需的、无法代替的目录外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简化审查程序”让贫困户看病更方便。降低审查标准,将符合特殊慢性病基础诊断标准的患病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慢性病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新增50元门诊统筹资金,集中统筹管理,用于支付贫困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对于未纳入慢性病管理、但需长期治疗的贫困患者,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经审核后予以保障。

政策规定,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一站式住院结算保障机制。在省、市定点医院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承担费用由信息系统即时结算,个人无需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