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为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好保监会“1+4”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安保维稳工作要求,厦门保监局成立产险机构、寿险机构、中介机构督导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保险机构对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一是突出督导重点。对保险机构信访投诉案件清理、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处置从6个方面开展重点督导。二是务求督导实效。督导前,下发通知要求辖内所有机构进一步查缺补漏、改进工作,做好迎接督导的准备;现场督导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等手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督导,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和“一把手”领导责任,强化机构内控管理,维护市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