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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用“八要四不得”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发布时间:2017-08-14 10:30:55    作者:周天华 李敬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周天华 特约记者 李敬伟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174号文件”)精神,大连保监局迅速行动,组织全辖提高认识,学习吃透,确保贯彻落实“174号文件”既要掷地有声,更要落地生根。

逐条解读文件 确保认识统一

大连保监局在前期选取行业部分公司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于近日召开了行业整治车险市场乱象专题会议,会议着重提出“八要四不得”——“八要”即:一要据实列支各项经营费用,二要规范中介业务,三要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合规性管控,四要及时足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五要严格自查整改,六要建立行业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七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八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四不得”即:一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车险产品,二不得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三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拖赔、惜赔、无理拒赔。

为便于明确和落实,大连保监局对“八要四不得”进行了具体解读,明确了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车险产品的认定方式、承保异地车辆的认定标准、自查整改的工作要求等。

会上,大连保协对建立行业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进行了说明,并从行业自律层面对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监管态度和要求 整治车险乱象较真碰硬

大连保监局副局长田景在专题会议上强调,整治大连地区车险市场乱象,就是要贯彻落实党中央、保监会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推进新旧制度衔接、新老产品更换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而召开专题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帮助行业公司吃深吃透文件精神,引导公司根据文件要求逐条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车险经营活动。

田景在会议上分析大连地区车险经营存在四个突出问题:一是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二是违法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屡禁不止,三是套取费用方式更加隐蔽,四是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现象有所抬头。

针对大连车险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田景分别从监管和行业自律角度提出要求。在监管上提出专项整治,狠抓车险市场秩序;坚决法办,严惩行业违法行为;双管齐下,严查顶风违纪公司;追责问责,强化合规主体责任;源头治理,加大投诉处理考核;上下互动,畅通沟通反馈机制等六项要求。在行业自律上,提出组织会员公司制定合规经营责任内部追究办法;制定车险市场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确认制度;完善车险非现场监测和经营评价;制定和完善行业车险统一的物损、人伤赔付标准等四项要求。

田景最后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要严守法规,心存敬畏,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三是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四是要狠抓投诉,优化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