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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协:保险纠纷调解“三步走”

发布时间:2017-08-14 10:31:37    作者:默盼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保险合同纠纷,近日,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流程》。调解流程按照“受理——调解——履行”三步走的程序化解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纠纷矛盾,获得社会认可。

第一步——受理:短信告知消费者和邮件通知保险公司

河北省保协在收到消费者合同纠纷投诉后2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发送《受理通知书》形式告知保险消费者此次纠纷已由河北省保协受理,并以邮件发送《转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若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达成和解,保险公司向省消保中心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案件终结。目前共受理保险纠纷24件,河北省保协转办纠纷共计24件,其中成功化解21件,3件正在处理中。

第二步——调解:免费人民调解

针对未能达成和解的纠纷,双方均可向河北省保协提出人民调解申请。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由石家庄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双方。简单案件当天完成调解,复杂案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河北省保协出具《调解终结通知书》。调解结束后,向保险公司出具《调委会调解意见书》。所有转办件在25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目前,共接收10件申请人民调解的案件,其中3件调解成功,1件未调解成功,6件正在处理中。

第三步——履行:10个工作日内履行协议内容

调解成功的案件,保险公司签署《调解协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协议内容。需要支付确定款项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保险利害关系人。截至7月底,共计18家保险公司履行协议内容,成功履行2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