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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商业车险改革深入推进

车险消费者可以享受更多优惠

发布时间:2017-08-30 09:08:25    作者:黄莹莹 赵修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莹莹 本报记者 赵修彬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继续深入推进。

一次商业车险改革成效回顾

黑龙江自2015年5月27日启动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百姓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社会得保障,各方面成效明显。一是老百姓获得感增强,改革后条款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吸引更多车主投保。截至2017年6月末,车均保费较2014年末下降19.49%,续保业务中,近八成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在保费下降的同时,商业车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商业三者险车均保额同比提高22.06%。二是行业逐步迈向差异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车险保费收入及签单数量稳步增长,保险公司运用“互联网+”技术,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有效提升车险性价比,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通过改革,商业车险费率调节机制“奖优罚劣”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促使车辆驾驶人员改变不良驾驶习惯,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发挥。

二次商业车险改革的积极影响

新一轮的商业车险改革,将为黑龙江车险市场带来积极变化。通过二次商业车险改革,能够进一步深化车险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车险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保险行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充分、更实惠、更贴心、更便利的车险保障和服务;更好地保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可持续发展。从保险消费者角度看,消费者有望获得更大的保费优惠。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商业车险改革为中小公司提供了发展机会,可通过产品细分、客群区域细分等来获得竞争优势。

二次商业车险改革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实惠

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新一轮商业车险改革并未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是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在黑龙江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大的保费优惠。以1辆连续3年未出险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投保商业车险为例,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假设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均按下限计算,无赔款优待系数为0.6,则二次商业车险改革前的该车保费支出为1715元,本次新一轮改革后,保费降至1513元,较之前优惠200多元。随着商业车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广大车主必将受益更多。希望广大车主自觉培养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行车安全,降低出险次数,从而享受更大的保险实惠。

下一步,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强保险公司经营车险关键指标的回溯分析,依法打击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治理车险市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深化改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