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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温情——走进浙江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

发布时间:2017-09-05 10:16:47    作者:浙保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浙保

盛夏,浙江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经过3个多小时的解释沟通,来自杭州市某县的张大哥起身告辞。在此之前,他向某人寿保险浙江分公司多次投诉,反映其父亲在家中去世后,被该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无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如何解释,张大哥都觉得难以接受。后来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的时候,得知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便不顾高温大老远地赶来,想要弄个明白。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工作站非常重视,安排了两位律师与他进行案情分析沟通,解答了关于该起保险理赔纠纷中的所有法律疑问,并为其提供了相关法律建议。张大哥走时连声道谢,说保险业法律援助站不但解了他的疑问,普及了法律和保险知识,还体谅他丧父之痛、经济拮据,是真正为老百姓做事的。

浙江建齐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

自2016年以来,浙江保监局会同浙江省司法厅,指导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建齐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更好地为保险纠纷中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这项工作,标志着浙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又有了一个新的平台,他将使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有效结合,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的创新之举,努力使法律援助成为广大困难群众维护保险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覆盖面广,彰显扶危救困

浙江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保险纠纷问题。保险纠纷的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均可享受援助服务。申请人不仅包括经济困难的保险消费者,也包括非保险消费者,如交通事故中受伤、受损的三者,也可申请援助服务。

门槛更低,凸显人文关怀

浙江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地方实际和案例情况,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让更多弱势群体能及时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正常受理标准对接当地司法局,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特殊情况下,可放宽提交材料的要求。

拓宽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为了提高便民性,各工作站均可就地接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申请人不必奔波,在本地就可以接受法律援助服务。喜欢面对面交流,或者觉得电话沟通更方便,都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各工作站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协议,定期聘请或应邀聘请专业律师解答相关法律咨询问题、代拟法律文书。

浙江保险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将不忘初心,矢志做困难群众的“贴心人”“撑腰人”,一如既往地开展法律援助日常值班和接访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