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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保险业有效防范保险欺诈

发布时间:2017-09-18 12:59:1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康炳双 记者 赵修彬

近年来,黑龙江佳木斯保险业依据“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保险监管基本思路,在佳木斯保监分局领导下,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内外部信息共享和公安、司法联动机制。通过定期数据汇总、行情分析和上下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保险欺诈风险,打击了保险欺诈犯罪行为。截至目前,人保财险佳木斯市分公司、太平洋财险中心支公司等6家会员公司排查涉假疑似案例66件,成功拒赔和破获保险欺诈案例47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5万余元,维护了保险业主体、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在监管优势中创造发展环境

佳木斯是黑龙江省中唯一设立保监分局的地级市,佳木斯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借助优势,争取工作上的帮助与支持。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先行组织佳木斯保险业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了对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视,明确了今后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点,为保险行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并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保险行业协会,由秘书长担任主任,领导和负责辖区有关反保险欺诈的相关工作。各保险公司设立了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反保险欺诈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公安司法、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作机制,每季度或一个工作阶段,对存在的疑似风险点预测分析和甄别排查。近年来,通过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先后排查存在的风险点20245余件,有效地促进了反保险欺诈工作落地。为全面提升业务骨干对反保险欺诈的认识,每年都定期举办反保险欺诈工作培训班,从报案程序、现场勘察和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让业务骨干形成调查思维模式,养成“反保险欺诈”习惯。近3年来,先后培训反保险欺诈业务骨干1200余人,全面提升了行业对保险欺诈行为的判别。

在信息共享中完善协作机制

佳木斯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于符合保险犯罪案件条件的,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和移交,有效遏制了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年初,通过与公安机关开展“安宁2017”反保险欺诈座谈会、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质量的再提升,促进了相互间合作的紧密度和案件侦破。

佳木斯市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对各保险公司反保险欺诈组织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及听取工作汇报,引导公司加强对保险欺诈风险的预警和案件的管理。今年,制作并下发了行业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件及常用知识宣传手册(单)7000余册(份)。3月中旬,组织33家会员公司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保险业风险防控和预防各类案件发生集中培训,进一步增进了保险业对风险防控的认识。近几年来,通过对责任主体的督导检查,同比保险欺诈案件有所下降,行业防控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还建立了保险业与公安、司法、医疗鉴定机构等合作平台,实现了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欺诈线索协查工作制度,各会员公司可通过行业协会向其他公司就疑似案件、线索请求协查。年初,通过信息通报,会员公司成功侦破两起涉嫌保险欺诈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

在规范经营中加强风险管控

为防范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减少各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行业协会每季、重点时段或工作阶段以座谈会、文件等方式,告知和引导辖内保险公司要强化内控,摒弃将保费作为衡量业绩优劣的唯一标准,要加强承保审核和风险识别,要坚持现场双人查勘和建立事故查勘报告档案等规定,不断提升行业内控管理水平。截至目前,通过召开季度人身险、财产险公司负责人座谈会及到会员公司实地走访,会员公司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得到了再强化。

多年来,佳木斯保险业始终围绕市场变化,抓好风险监测和预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建立较完备的“网格式”“垂直式”监测管理措施,实现了对风险的全覆盖和应对处置。今年的全国金融会议和保监会“1+4”系列文件贯彻学习落实,为行业做好风险监测指明了方向。年初以来,通过行业内部的规范、外部的宣传以及组织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应急演练、处置非法集资应急演练等,抵御保险欺诈风险能力有新提升。防保险欺诈的关键点是人,只有观念上的改变和认知,才能把保险防欺诈工作做好。为此,佳木斯市保险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反复、持续地将反保险欺诈的理念灌输到管理者、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上,提升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的主动意识。围绕各保险公司需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强反保险欺诈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近年来,通过开展反保险欺诈意识宣传教育,提升了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敏锐性,增强了排除保险欺诈风险的专业素养和应对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