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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完善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18 13:02: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江西保监局紧紧围绕中国保监会“1+4”系列文件整体部署,结合辖内保险中介市场实际,积极调研,补制度短板,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省工商管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应对“先照后证”行政审批程序调整及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设立改为报告制等所带来的机构设立风险,主动沟通省工商局,以省“多证合一”改革试点为契机,建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设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上报本系统合作中介机构名单,通过两边比对,及时发现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却未到保监局报告即已开展业务的专业中介机构,并采取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现象。

对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开展风险测试。按照《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年度风险测试机制,对股东、注册资本金、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配合监管等项目开展多纬度风险测试。

建立风险台账和市场巡查制度。根据商业模式、人员素质、信息系统、数据真实等维度,建立机构风险台账,重点关注数据异常、以承包制或加盟制形式发展、未报备挂牌展业等机构。根据风险台账,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存在的风险点进行综合评级,相应给予其红、黄、蓝牌等标识,绘制风险地图,分类采取风险提示谈话、监管谈话、监管函、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对风险台账和风险地图反映为高风险的机构实行监管巡查,并对与其合作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提示;对反映为一般风险的机构委托行协进行行业巡查,重点关注日常经营是否合规合法。

出台专业中介机构风险排查季度监管报告制度。为严把防范化解风险关,推动辖内保险中介机构将风险排查内化本系统常态化日常工作,制定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风险排查季度监管报告制度,明确了风险排查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后续整改及责任追究要求、报告撰写模版。实时掌握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动态,包括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等经营状况。将风险排查内化为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日常工作,将防范风险从监管部门推动变为中介机构主动作为,守住江西保险中介市场风险底线;同时,进一步加强江西保险专业中介行业非现场监管,将各种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整合在风险排查季度报告中体现,提升非现场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