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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召开2017年全省大病保险自查检查情况通报会

增强大病保险规范经营的自觉性

发布时间:2017-09-19 10:47:3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监管要求,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险整改工作,促进全省大病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9月6日,安徽保监局组织召开2017年全省大病保险自查检查情况通报会,安徽保监局局长王柱、副局长璩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徽保监局相关处室、6家大病保险承办公司、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全省大病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随后,6家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大病保险整改实际作表态发言。

会上,璩斌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和监管督导安排。一是公司要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各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大病保险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可独立整改、需协调总公司、受限于政策环境的三类问题,分类施策,开展全面整改;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平台作用,研究制定自律公约,组织行业合规培训,开展大病保险服务和信息披露标准化建设,配合监管部门积极进行外部沟通协调。三是安徽保监局将强化监管督导。安徽保监局将采取驻点督导、飞行抽查、“回头看”检查、行业通报等方式,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要求。此外,将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监管档案,将每次检查事实与监管档案进行对比,采取相应监管举措。

王柱指出,这次会议将按照 “不等不靠、立查立改”的原则,对安徽大病保险自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署整改。下一步,将结合保监会大病保险协调会的监管政策和要求,在本次会议的基础上,再召开一次大病保险规范工作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和处罚。

王柱就大病保险规范整改工作提出3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大病保险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大病保险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大病保险业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保险业全面服务综合医改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大病保险经营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各保险机构要以此为契机,把行业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提高大病保险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推动行业行稳致远。二要系统梳理,分类施策,提高大病保险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刻认识大病保险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中公司自身能够整改的占比较大,整改不能走形式、做样子,要切实改变重业务、轻管理的传统观念,杜绝合规经营、风险管控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要分类做好大病保险整改工作,对可以独立整改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不能边改边犯;对需要协调总公司的问题,要积极反映,尽快拿出整改方案,不能久拖不决;对受限于政策环境的问题,不能消极被动等政策,要积极主动反映解决,行业协会要认真梳理分析相关问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协调工作;对尚未暴露的问题,要深入自查整改,特别是自身能整改的问题,以后检查不能再出现。要建立依法合规的长效机制,保险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管理责任。三要强化落实,压实责任,把大病保险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严格责任落实,各公司“一把手”牵头负责,全程参与,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审核,对整改负最终责任;要开展督导检查,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带队,督查所有发现问题的项目,安徽保监局也将开展抽查、检查,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要明确政策界限,将按照分类处理、宽严相济的思路,根据保监会大病保险协调会的精神和处罚标准,酌情考虑,鼓励公司整改;要做好总结宣传,梳理屡查屡犯、普遍存在的问题,编写典型案例,同时做好大病保险宣传工作,宣导好政策,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