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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1+4”系列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22 09:10:06    作者:朱艳霞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朱艳霞

天津保监局深入学习领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保监会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1+4”系列文件贯彻落实,脚踏实地强监管、补短板,兢兢业业防风险、治乱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促进天津保险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我国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辩证关系,指出了金融工作“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基本原则,部署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项重点任务,强调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核心,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监管、行业发展等金融思想的系统精辟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金融领域的集中体现,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方法论意义。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保险业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上的报告,全面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了当前行业面临形势,明确指出市场乱象和风险问题,提出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三项重点任务和强化保险监管的六项具体措施,为全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明了方向。保监会“1+4”系列文件为落实会议精神提供了具体方法路径。

天津保监局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深悟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服从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保监会党委“1+4”系列文件要求,坚持“监管姓监”,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狠抓落实,确保系列文件落地见效

抓风险防范,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制定风险防控行动方案,针对流动性风险、创新业务风险、声誉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等6类40余个风险点逐一排查。开展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自查自纠,督促公司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内控制度、办法,确保监管制度有效执行。二是严控满期给付和集中退保风险。局领导亲自带队赴重点机构现场督导,对满期给付和退保金额大、潜在风险高的公司开展贴身监管,逐一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对存在现金流隐患的公司,要求其总公司制定拨款预案。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存量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紧盯互联网保证保险、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风险,狠抓反非法集资、反欺诈、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对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针对3家中介机构出现经营异常情况,向行业发出风险预警。四是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指标。细化26项人身险公司月度风险监测指标,完善车险经营指标周统计、月分析、月评估制度,密切关注指标异动公司,综合施策坚决维护市场稳定。今年以来,天津保险市场发展平稳,没有发生非法集资及其他群体性风险事件。

抓市场整顿,重拳打击市场乱象。一是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农险、商业车险、人身险、中介机构经营合规性等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销售误导、理赔难、违规套费、虚假承保理赔等突出问题。统筹开展保险公司法人治理评估、SAMMRA监管评估、大病保险检查,截至目前,共派出检查组28个,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二是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采取顶格处罚,坚决遏制顶风作案行为,今年以来,已对6家机构及其高管给予警告并罚款,罚款合计142万元,停止接受新业务1家,对16家机构下发监管函,监管谈话6人次,有力提高了监管震慑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制定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督导公司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分解任务,确保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亮剑行动”,还消费者一个公开透明的保险市场。深化诉调对接机制,着力打造多元化保险纠纷调解体系。

抓基础建设,加快补齐监管短板。一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稳步实施京津冀跨区域经营备案制度改革和天津自贸区保险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精简行政审批程序,行业审批事项减少为5项,激发了行业发展活力。二是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制定《天津保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3项监管制度,修订完善管理制度14项,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审核程序,从严把关,确保行政行为依法合规。三是在提高监管精准度上下功夫。坚持月度风险评估和市场分析,通过量化指标锁定重点监管对象,综合采取窗口指导、下发风险提示函等措施,对指标持续恶化的公司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增强“本领恐慌”意识,开展“百家讲坛”和“微课堂”,组织公司治理、SARMRA评估等交流培训,提升干部政治、金融、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技能。加强轮岗锻炼,使干部真正成为行家里手,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任务。同时,在全行业开展为期两年以“外树形象、苦练内功、提升服务、加快发展”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选树优秀典型,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转变行业形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回归本源,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坚持“保险业姓保”,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做精主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服务都市型农业发展,今年1—7月提供风险保障95.94亿元,支付赔款1.17亿元。继续深化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覆盖人群超过520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服务,扎实推动税优健康险试点,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推动医责险“天津模式”向纵深发展,统保范围扩大至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为天津市336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风险保障20亿元。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在重金属污染等高环境风险领域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是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强战略基础性研究,联合南开大学等单位开展国家战略背景下天津保险业创新发展研究,获得市领导高度肯定。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今年前7个月,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天津市贸易出口95.12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0.11%,保险渗透率较年初提高4.8个百分点。加大保险资金引进力度,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养老产业等重点项目,累计债权投资已达848.25亿元。

加强党建,为监管尽责提供政治保证

政治坚定是保险监管的首要前提,党的建设是抓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天津保监局党委坚持把党建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建的重心放在支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要求全体党员切实做到四个“合格”,全面创建“五好”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政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严格执行考勤、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努力实现监管干部作风转变。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四是提高监管问责力度。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问责办法》,深入开展行政和效能监察,努力构建监督执纪闭环,及时追责问责。

 

专题:保险业贯彻落实保监会“1+4”系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