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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运用内控指引(第4-6号)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时间:2017-10-11 09:38:01    作者:冯娜娜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0月10日,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征求意见稿),面向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社征求意见,旨在促进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安全与稳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应满足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能力、团队要求、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净资产及近3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相应投资要关注的风险: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股权投资的市场风险;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不动产投资的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保险机构应至少关注涉及金融产品投资的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金融产品及投资对手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执行及投后管理风险和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风险。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应建立针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的反舞弊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程序。

征求意见稿还对保险机构开展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投资中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机制、相关制度程序、相应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授权机制、人员配置、流程等,均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