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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借助司法力量构建反保险欺诈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7-10-11 09:51:07    作者:黄晓磊 特约记者 张友琴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晓磊 特约记者 张友琴

案例缩影:一份“穿越时空”的调解书

2017年5月18日,一张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出现在湖北荆门市反保险欺诈中心的办公桌上。调解书究竟是如何完成“穿越”的?该市反保险欺诈中心以此疑点,展开了细致调查。

2016年3月28日,该市沙洋县五里铺镇发生一起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含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赔偿金在内近26万元的赔付协议。2017年5月,肇事司机带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欲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翻阅该理赔资料时发现,责任认定书上的交通警察谢某与其相识的“故交”供职于荆门市支队而非是事发地的沙洋县大队,且责任认定书与平时所见稍有不同,对此感到蹊跷的公司理赔人员,当即将此疑点向公司领导及市反保险欺诈中心进行了汇报。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阅卷宗时还意外发现,该调解协议书的落款时间居然是未到来的2017年12月11日。种种迹象让人疑窦丛生,这起交通事故是真实发生还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荆门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了解情况,经核实,该认定书、调解书及公章均系伪造。荆门市保协与当地法院法官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研讨,根据《刑法》第198条之规定: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且根据《刑法》第280条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荆门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召集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进行了多次面对面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荆门市反保险欺诈中心的努力劝解下肇事司机放弃了索赔,公司亦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成功替保险公司挽回近26万元损失。

这是荆门市保协“反保险欺诈中心”成功处理的第7起案件,2016年以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虚假和恶意诉讼进行保险欺诈金额达215万元,已全部通过荆门市保协监督处理完毕,为保险公司预防和挽回经济损失81万余元。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2016年6月,荆门市保协与荆门市检察院在湖北省地级市中率先建立起“预防和打击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机制”,坚持“保险为主、行业协作、执法联动”原则,联合监督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工作。2016年10月,荆门市保协与荆门市公安局对接成立了“荆门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建立起“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遵循“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紧密配合、高效务实”的原则,共同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荆门市保协打击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反保险欺诈工作首先下发了2个专项文件:一是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虚假诉讼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共同推动。二是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细则》, 建立定期沟通互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反保险欺诈,防范化解案件风险的重大事项。同时,荆门市保协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经侦支队共同印制了《告交通事故伤者书》、《反保险欺诈告知书》,若发生涉人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及民警当面出具告知书告知肇事司机和伤者,明确保险理赔程序、依法维权渠道及保险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荆门市保协两个方案实施后,对行业内各个部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都会及时分析、协商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荆门市保协还建立了专项工作追责机制,明确各单位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推进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反保险欺诈工作,努力推动“四步走”工作要求。

第一步,各保险公司主动作为,重视案件诉讼、审判工作,改变全权委托法务岗处理、自己当“甩手掌柜”的陋习,认真做到提前介入,积极取证,敢于举证质证。第二步,荆门市保协主动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与公安经侦部门、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线索整合、案件突破、分工配合、打击处理等难点问题、关键问题。将调查核实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走访询问、实地勘察,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查阅案卷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真相,移交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第三步,市检察机关察微析疑,还原事实真相。市检察院全面阅卷后,深入分析,厘清法院裁判、调解所依据的事实与根据,细致梳理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经济收入、生活状况等情况,从而对案件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可能进行合理的分析研判、筛选出有价值的虚假诉讼的证据,以备下一步的调查。第四步,荆门市保协确定专人负责编发专项监督工作信息简报、上报典型案例,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理赔负责人的法律指导,促其切实掌握收集证据、出庭应诉、申请再审等法律流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适度宣传,引导媒体正面报道,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荆门市保协在加大监督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反保险欺诈工作同时,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应恪守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主观意识和行为方式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到讲信用,守诺言,诚实不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