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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

发布时间:2017-10-13 14:02:19    作者:刘人惠 赵修彬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黑龙江保监局积极推动齐齐哈尔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业务。近日,齐齐哈尔市完成招标工作,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四家保险公司中标,为齐齐哈尔市53.7万参保人群提供保障。

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 元,其中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30 元。护理形式为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和居家等三种护理形式。服务内容为定点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实际需求,提供必要的、适宜适度的护理服务,包括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安全护理、置管护理、压疮预防护理等项目。支付范围及标准为对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按日定额管理,定额以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医养护理服务机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居家接受医养护理服务机构或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护理服务的每人每日定额分别为30 元、25元、2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分别按照60%、55%、5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