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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保协“亮剑”行业违规违约

发布时间:2017-11-06 09:42:58    作者:祝明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0月31日,湖北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对全市保险业违规违约经营处理意见。会议决定对违规违约经营中的14家会员公司,给予业内通报批评、责令即期整改,并处违约金合计73870元。

今年7月以来,鄂州保协和外聘的第三方机构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组成自律检查工作专班,历时两个多月,对全市14家产、寿险公司进行自律检查。检查内容有:财险公司主要检查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车险市场份额排前3位、今年前4个月车险三项监测指标有两项以上异常和因违约行为被协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寿险公司主要检查有银行(邮政)代理业务、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个险业务规模排前3位和因违约行为被协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在具体方法上,检查工作专班采用“六个结合”。即: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和系统数据、电话抽查、现场检查和随机检查6种方式相结合,严格做到“两会一审”(即检查方案和违规违约的处理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确定)。同时,注意尊重和保障受检公司的权利,对违约行为的认定,严格告知程序,并认真对待当事公司反馈的意见、提出的异议,逐一复核,在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处理意见,形成最终处理决定。

10月31日,鄂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研究处理意见,依据《湖北省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鄂州市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标准》《鄂州市银行(邮政)代理人身保险业务联合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等规定,决定对承保手续不规范、财务报销不真实、车险经营中输送额外利益的6家财险公司和代客户签名、提示语,承保资料不全,财务不规范、代理业务向客户输送额外利益的8家寿险公司,给予业内通报批评、责令即期整改,并处违约金合计73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