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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困难群众生大病将有补充保险

发布时间:2017-11-09 18:04:49    作者:陈波    来源:重庆日报

突患重病无钱医治怎么办?因灾房屋倒塌有没有补助?11月8日,市民政局在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中,以问答形式公布了14大类常用救助政策,涉及具体惠民举措100条。此外还新推出“民政惠民济困保”政策,让困难群众生大病有补充保险,困难学生考上大学还能获得升学补助金。

百条惠民政策挂历上墙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100条惠民政策涵盖面非常广,涉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惠民殡葬、流浪乞讨救助和“民政惠民济困保”政策等14大类。

以城乡低保政策为例,除了解答申请条件、如何申请、低保标准等基本问题,也将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哪些情形不能享受低保,申请低保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何确定等细节问题告知广大市民,方便对照申请。

记者发现,此次公布的所有惠民政策,摒弃了以往复杂的公文式表述,转而以市民最能接受的简单设问如“如何申请享受低保?”“应急救助的标准是多少?”代替,让市民便于理解。

市民只需根据个人情况,对照14大类的范围,就可以快速便捷地找到相关惠民政策的内容。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了解这些惠民政策,市民政局还别出心裁地制作了《2017年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挂历》和《民政政策解读100条》10万余份,分发到全市各区县市民手中,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讲解惠民政策。

“挂历上墙,惠民政策就等于真正入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推“民政惠民济困保” 保障重点救助和优抚对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100条惠民政策中,新推出了“民政惠民济困保”,即今后困难群众生大病还将有补充保险,考上大学还能获得升学补助金。

据介绍,“民政惠民济困保”的参保对象主要为当年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等4类城乡困难群众。

这些对象的参保标准为100元每人每年,参保时间为一年。具体险种分为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困难人群升学补助金保险五大类。

“大病补充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重庆市医保系统‘一站式’结算后,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全年累计达到或者超过3000元的,实现分段赔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000元(含)至10000元按25%赔付;10000元(含)至50000元按30%赔付;50000元以上按35%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5万元。

而针对学生群体,则推出学生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中年龄在3至22(含)岁在校学生首次确诊患20种重大疾病的,给予1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一次性赔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惠民济困保”是为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困难群众因遭遇意外或疾病而造成的生活负担,在现有社会救助方式的基础上,面向重点民政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推出的一款综合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