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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PPP具有先天优势

发布时间:2017-11-14 10:43:47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风险及融资需求的存在,为保险业发展带来机遇。保险业也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PPP项目。”近日,中国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吴静在由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共同举办的“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说,保险不仅可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还可有效分散PPP项目风险,提升PPP项目社会服务能力。

“识别并合理分配风险,是成功运营PPP项目的关键。”在吴静看来,兼具融资体量大、项目周期长、风险多样化、政策法律影响大等特点的PPP项目的风险无疑也是更为复杂的。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融资风险、市场收益风险等,且可能发生于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甚至贯穿全生命周期。有风险的地方,就一定有保险的发展空间。

在吴静看来,风险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通过不断研究契合点和切入点,保险业可为PPP提供更多风险保障。比如,针对基础设施建设风险,保险公司可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为“宜宾至庆符一级公路(二期)PPP项目”提供累计7.69亿元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为四川遂宁市海绵城市PPP建设项目提供为期2年的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另外,对于融资风险,信用保证保险能够发挥一定增信作用。不过吴静也坦言,基于PPP项目周期长、授信机制不成熟、再保支持困难等原因,目前保险业具体的落地实践有限,仍需进一步研究推进。

在吴静看来,PPP项目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保险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或是一个局部切入点。PPP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应从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国家层面、地方层面,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形成多重保护、多重防范的隔离防护墙,才能够切实有效解决PPP项目风险管理问题。

当然,除了可提供风险保障外,保险资金大额、长期、安全的特点,在推动我国PPP发展中,可提供期限更长、供应更加稳定、资金成本较为合理的巨额资本,可作为中长期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实际上,近年来,保险资金参与PPP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从政策层面上来看,2016年8月,修订后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保险资金可采取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打开了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的政策空间。《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也为保险资金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实践层面,保险资金也已积极探索参与PPP的投资模式,比如,中国人寿集团参与发起设立了总规模1800亿元的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北京地铁16号线、青岛地铁4号线等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等,都为保险资金参与PPP积累了有益经验。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末,保险资金已累计通过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服务实体经济超过4万亿元。

“保险业在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的同时,还在积极发挥服务功能,参与社会治理。”吴静称,针对医疗领域存在的痛点,保险公司以PPP模式介入,形成“江阴模式”“太仓模式”。针对养老领域问题,保险公司积极尝试,在宁波市镇海区参与PPP模式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照护项目,采取“保险+基金”运作模式,为符合条件的1.6万余名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提供包含“人身综合保险、老年特殊照护保险、老年日常照护金”的全方位服务。针对医疗照护难题,青岛市探索“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护理保障模式,保险公司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有效解决了“病有所护”问题。

“虽然保险服务PPP具有先天优势,但从目前情况看,仍以保险资金支持为主,在风险保障、社会治理方面作用发挥有限,究其原因,也与PPP项目大额、长期、复杂的特点密切相关。”对此,吴静表示,监管部门将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战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提升行业能力、加强沟通协调,为保险参与PPP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力促保险服务PPP项目再上新台阶。